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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比没有深入,她站在船舱的入口处,垂直眼眸,平静的注视着这里来来往往的人。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突然到访的生面孔,她没有一处引入注意的地方,这是最好的掩护。

大概过了一刻钟,阿比转身,朝着楼上的舱室走去。

招待如约送来了纸与笔,克劳尔正在一侧研究她从船上的旅行商人那里弄来的新玩意儿,没有注意阿比的举动。

神灵坐在桌前,拿起那根全新的钢笔,缓缓汲取墨水。

衔尾蛇缓缓转动,看着主人进行准备工作,两条小蛇黑色的眼瞳盯着阿比,在某个合适的时机,默契的组合成“∞”的符号。

阿比盖尔也在同一瞬间起笔,写下了第一行文字。

“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阿比盖尔握着笔,在纸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握笔的手微顿,阿比下意识地蹙起眉头,她思索了片刻,重新提笔,在先前的话语之后,补充了一个名字。

“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约瑟夫·奥利弗。”在这个名字出现之后,接下来的一切便顺畅许多。

我杀了他。

在一阵殊死搏斗之后,他死在我的脚下,这可真是该死,又足够幸运。

彼时,我靠在船舱里大口喘气,血腥味浓烈,可比起这船舱里混杂的尿味汗味屎的味道,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虽然我成功杀了他,但我发誓,我的状态也并不好,那家伙用匕首划伤的我的腰侧,那里火辣辣的疼,我不敢低头去看,生怕看到狰狞的伤口,生怕自己命不久矣。

我也许该死,该死上一千遍一万遍,但不是现在。

至少,要等到把温迪送到安全的地方,我才可以去死。

我咬着牙,撑着甲板。

这里可真够恶心的,只是撑了一把地面,我感觉我的手上一定沾到了排泄物。如果可能,我真想把匕首塞进那家伙儿的屁.眼。

我还有精力开玩笑,说明我还不会死。

温迪还在等我。

阿比的笔尖一顿。

温迪。

她重新在一张干净的纸张上重复一遍这个名字,一种十分复杂的情绪从灵魂深处蔓延而出,足够遥远,但重复“温迪”这个名字的时候,依旧波动荡漾着。

“温迪。”她低念着这个名字,抽丝剥茧一般,在混杂混乱的记忆线中,这个名字就像是一个咒语一般,撬动着某一段时间,以及那一段时间之中的灵魂。

温迪,我和凯瑟琳的女儿。

更准确来说,她是凯瑟琳的女儿,但她把我当做父亲,我也把她当做女儿。

我的珍宝。

这该从我遇到凯瑟琳那一年开始说起。那时候,我住在在王国北部的小镇,家里有酿酒的小作坊,我父亲酿造的高粱酒和麦酒,是镇子上最好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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