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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她对这个小姑娘的印象格外的好。

沈奶奶向来冷情,当年沈瞳瞳到家里来,她都没这种感觉。

只是时间久了,见那孩子聪明乖巧,不像是没分寸的,儿媳妇又宠爱这孩子,这才多上心了几分。

沈奶奶摆手,道:“没必要,而且家里也怪冷情的,养养狗也不错。”

与此同时,一辆车正好开过沈家外面的路,隐隐听到远处围墙里传来狗叫声,开车的秘书冷汗淋漓:“楼总,听起来很像默爷,是不是跑到别人家里了?”

秘书自己说的都心虚,这么远的路,默爷那把经不起折腾的老骨头,根本不可能比他们还要早回来,就算它知道回来,也要累死在半路。

默爷全名楼默,默字拆开就是黑犬的意思。

它是楼阎自小养在身边的狗,传闻当年因为一些争斗,七岁的楼阎被绑架,丢在荒山野岭,是默爷从天而降,咬断了绳子,给他引路逃了出来。

它在楼阎身边一呆就是十八年,算是一只很长寿的狗了。

据说狗狗知道自己会死后,都会跑到很远的地方,不想让主人知道。

从默爷最近的状态来看,显然活不久了,可能正因为如此,默爷才会跑了吧。

脑补了一大堆,秘书很是伤感。

他和默爷也算是认识了三年了,默爷凶归凶了点,但是还挺仗义的。

现在默爷走了,最难受的莫过于楼总了吧?

秘书偷偷观察坐在后面的男人,英俊逼人的眉宇间,始终缠绕着一股经久不散的病气。

自小拖着这样的身体,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地位,没人敢因为他的身体和年纪去轻视他。

圈子一直流传着一句话:宁惹阎王,也不惹阎爷。但凡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傻到和海市楼家这位掌权人做敌人。

相较于秘书地惆怅,楼阎全程神色冷然,过了一会儿,克制不住咳嗽,疼痛感也四散开来。

等到平息下来,他闭上眼,车子已经开远了,犬吠也早就无影无踪。

这边,木桐桐眺望远处,疑惑歪头。

又感觉到了,那种危险,又不太美妙的气息。

她没发现,大黑忽然变得恹恹,跑到了花坛后面想掩盖住自己的身躯,像是在躲着谁。

沈奶奶的小女儿沈妙,望着那只大黑狗若有所思。

这只狗怎么越看越眼熟?

第十章

主餐厅。

在等食物上桌的途中,沈瞳瞳已经画好了淡妆,穿着一袭温柔的浅黄色裙子出现在众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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