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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炀腿长步子大,凌琅也腿长步子大,很快就把马白武和保安都甩在了后面。

一路避开监控,从东南门跑到西南方向的学生公寓,两人才停下来。

路灯下,凌琅白皙的脸颊浮出几根红血丝,嘴唇微张着喘气,发丝湿漉漉贴在脸上,整个人有种猝不及防的凌乱,原本总是戒备森严的气场也松了阀,变得软软的。

“还好吧?”迟炀的声音不自觉放得很柔。

“你这会儿怎么又会跑步了?”

凌琅直接跳过迟炀的询问,往前一步,喘着粗气把人怼到了墙根。

“逆境造就人才,求生欲激发人类潜能。”

迟炀面不改色。

“是么?我看你也不怎么怕马白武。”

不然那天在教室里,也不会为了点小事就公然和马白武对着干。

凌琅不是傻子,再问下去恐怕会被凌琅问出马脚。

迟炀战术性沉默,一低头,好家伙,小狼爪还在自己手心握着,冰冰凉凉的。

迟炀顺势转移话题:“你这手怎么总捂不热啊?”

凌琅:“天生的。”

说完缩了一下手,没缩回去。

凌琅:“?”

“嗯,我想研究一下原理。”迟炀握着凌琅的手揉来捏去,一本正经道,“说不定能用上体温调节的知识点,今天刚复习到的。”

“……”

十秒钟后。

凌琅:“研究出来了么?”

迟炀:“还没,不过但凡真理的产生,总是要经历千百次的尝试……你懂我的意思吧?”

凌琅:“不懂。”

他抽回手,塞进口袋。

迟炀看了眼手心,余凉未散。

还行,有进步。

比上次多牵了几分钟,狼崽子也没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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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跑道上发泄了一通,说了些有的没的,又稀里糊涂和迟炀手牵手狂奔了小半个校园,凌琅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

胸口的积郁奇迹般的扫空了一大半,至少不像刚得知凌荣江再婚生子的时候,那么烦躁不堪,那么戾气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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