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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的switch。

  毛仔抱着篮球,兴致很高,呼喊起来:“哎!听说了没,咱们班来了个转学生!”

  他说话的对象,正是跟他打篮球的一位少年。

  “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位少年说话心高气傲,不可一世,叫温甜来断定,一定能断言此人是个不走寻常路,擅长用鼻孔说话的小祖宗。

  这位小祖宗,就是裴烨。

  他结束了上半场,一边往篮球场边上走一边摘了额上的发带,温顺柔软的头发耷拉下来,贴在了他俊俏的脸蛋上。唇红齿白,腰细腿长,肤白貌美,简直是个活脱脱直立行走的花孔雀,身后开着屏,一举一动都惹眼的要命。

  甫一下场,周围观看他打篮球的女同学们就配合的发出一阵一阵的尖叫声。

  毛仔见惯了裴烨这德行,判定他:一天不臭美能憋死。

  “我跟老林他们说好了,一会儿带他们去看。”

  裴烨喝着水,嗤之以鼻:“嗤,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想看就不看呗,隔壁几个班的都好奇死了,咱班那个包打听到处宣传,说来的转学生可俊了。”

  “我不去,别扯上我。”裴烨套上自己的外套。

  “没让你去,反正你一回班级不就能看见吗!”毛仔招呼隔壁打篮球的几个少年,抽空问道:“问你,你妈给你找的那个老婆今天真来啦?”

  裴烨眉头一抽,不知想起什么,说道:“来了,烦死了。”

  毛仔跟裴烨是一个院子玩到大的竹马,同样也知道裴烨家里剪不断理还乱的一本乱点的鸳鸯谱,他唏嘘:“那你准备怎么解决啊。”

  他往前走了几步,满脑子郁卒。

  裴烨对自己这素未谋面的乡下老婆,可谓是膈应到了极点。

  且不说一来就会分走父母对他半边宠爱,占有一半各种他曾经独占的领地和所有物,单说这人是个渔村的,裴烨就讨厌。

  众所周知,他不会吃鱼,一个不会吃鱼的人,势必讨厌打渔的人,这是很合乎道理的判断。好像人不打渔,鱼就不存在。总之,裴烨强词夺理的找了些借口,跟父母闹翻了。

  他因此一怒之下离家出走三天两夜,一掐时间差不多到了裴父的忍耐极限,为了少一顿皮肉之苦,他今晚上说什么都得回去。

  可他要回去,就得见着他那个不知道是高是矮是胖是瘦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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