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页(1 / 2)
约翰兴奋说道:“颜,你看,这些都是寄给你的读者来信,足足有两百封信呢!”
乐景随手拿起一封信拆开,刚看了开头就脸色古怪起来。
来信人叫汤姆。
当然,汤姆在美国是一个大众名字。
但是这手狗爬字,别无仅有,乐景可太熟悉了,毕竟同学那么久,汤姆的字又丑得别具一格。
看着信里热情洋溢的通篇彩虹屁,乐景心里有点微妙,甚至有点同情汤姆了。
他喜欢的女神喜欢乐景,他喜欢的作者,还是乐景。
……太惨了吧。
这孩子要是知道了真相,会不会失去生活的勇气?
约翰急切问道:“路易斯!新作品你有想法了吗?什么时候能交给我?”
乐景还真有了个想法。
接下来他打算挑战长篇连载赚钱。
第27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7)
乐景笑了笑,说:“新连载,我想写一个爱情故事。”
约翰错愕地看着乐景,机械的重复道:“爱情故事?”
他露出不赞同的表情,委婉道:“既然《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很受欢迎,你为什么不继续推出其他系列的作品呢?新文完全可以写乞丐变王子嘛!”
乐景慢条斯理地说:“身为作家,就是要不断推陈出新,不断突破自己,如果一直写相同的题材和剧情,很快就会被读者抛弃。所以我永远不会写同一题材的作品。”
约翰皱着眉头,恨铁不成钢道:“那你可以写其他类型的冒险故事啊!爱情故事……这都是女人才会看的哭哭啼啼的玩意儿,以你的才华写这种没营养的小说实在是太浪费了!”
乐景挑起嘴角,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所以,你觉得我会写普通的爱情故事吗?”
约翰一怔,突然想起对方是可以把讽刺小说写的超爽的怪物,这种怪物怎么可能会写哭哭啼啼的爱情小说。
他立刻来了兴趣,兴致勃勃地追问道:“所以你打算写什么故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