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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长宁手里有俩银吊坠,明天要带给纪然一个。

吊坠一模一样,端水端得明明白白。

季妈妈一听急了,她还没有打开盒子看,但首饰本就是生活中最不需要的东西,而这个金店是出了名的工艺好价钱高,他们家为了开店,已经挪用了给季长宁攒下来上大学的资金,店还没回本,怎么先奢侈上了呢?

“不行,老季,发|票在吗,你明天赶紧退了去,我要这东西干嘛?浪费钱。”

季爸爸将腌菜坛子用水封口,防止空气进入,他洗洗手擦去水,环着季妈妈的肩膀走进卧室,低声道:“阿青你先别急,你看看喜不喜欢,要是不喜欢,我马上退。”

眼看着妻子要生气,季爸爸包着季妈妈的手将盒子打开,露出里面静静躺着的银镯,缓缓说道:“咱妈以前送你一个这样的镯子,你为了给我治病卖了,还有个金项链和金镯子,我以后啊,一件一件给你买回来。”

他说的“咱妈”是指岳母,季爸爸跑过很多金店银楼,现如今已经不流行夸张的镯子,只有商场那一家金店有类似的繁花似锦镯,季爸爸很怕自己买不到。

好在,并不晚。

季妈妈感受到自己的手指在轻颤。

当熟悉的镯子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时,相隔了十年光阴,病重的母亲在弥留之际,将手上已经氧化的镯子戴到她的手腕上,希望女儿的日子能像镯子上的图案一般繁花似锦,奈何命运无常,那些寄托了相思和祝福的首饰,被她一件件卖出,只为家庭换来一个看得见的未来。

真能换来吗?当时年纪尚轻的季妈妈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爱家人,所以拼命工作,瘦弱的肩膀在顷刻间化为栋梁,去支撑摇摇欲坠的家。

一撑,就是十年。

十年啊,足够季妈妈习惯手腕上再也没有东西可以让她拨弄,足够她在忙碌中忘记母亲的叮嘱,可午夜梦回,她看见年轻的自己,手腕上银镯在光下闪烁,耀眼灼目。

季妈妈没有想到,连她自己都忘得一干二净的东西,竟然还有人记得。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十年来的愁绪与迷茫,在季妈妈嘴边化作一句话:“给我戴上。”

“哎!”季爸爸将镯子戴到爱人手腕上,展开一个笑容,“真好看。”

他自认是个没有担当的人,对不起爱人,对不起孩子,对不起家庭,只能在消沉中勉强糊口度日,用称当上还可以的手艺为家里人做顿饭,看到家人满足的神情,是他最快乐的时刻。

人啊,总是想被需要。

季爸爸太想被需要了。

烧伤之后,接连的打击让他更加在意别人的眼光,只有家人和家庭才是牵引他的锚点,而妻子的包容、孩子的早熟,都让他在无形中产生一种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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