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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那会,徐淞鸣点明过他的性格,冷静又直白地挑破。

“纪梵,一个人的骄傲说白了就是傲气,可有也可无,容易伤及他人也容易后继无力。”

“但这一身傲骨,内蕴收敛,与生俱来,不会轻而易举因外界之力甚至人之情绪所动摇。”

傲骨铮铮,是一个人真正骄傲的资本。

他们皆是存有一身傲骨之人,内心眼高于他人,一切场面算计在他们眼中都不足为提。

徐淞鸣握着玻璃杯的指尖轻轻敲了敲,指腹摩挲着光滑的杯壁,看不清楚脸上的情绪:

“怎么突然提这个?”

纪梵仰头一笑,润过烈酒的嗓音低醇而泛着喑哑:“我从前以为,我这么骄傲的一个人,最狼狈的也不过那一天了。”

“正如你所说,傲气易伤及他人,所以即便碎了惹人心怜,在我这里也恍如过眼云烟。”

说到这,他突然低下头,视线落在透明的酒杯上。

不得不说,路子浔花里胡哨的品味在挑选酒杯的时候还是三思而后行的。这样精美的设计,哪怕只是看着不喝,也着实是一种享受。

纪梵轻晃酒杯,琥珀棕的液体过于澄澈,一眼就能看到雕刻花样的杯底。

他喜欢这样一眼就能看透谜底的感觉,就像自己是掌控棋局的那个人,对手无论下哪都能一子破局。

亦如现在,一眼就能明辨自己内心深处的所思所想。

是心动也好,是心疼也罢,以及这些陌生情绪的来源。

他对简清。

超出同事的界限,名为喜欢的情愫。

直白真实地让人有些无暇接受。

“淞鸣。”

“我们总是站在理性的角度侃侃而谈那些大道理。”

纪梵蓦地勾唇,意味深长地望着前方:“却忘了只要是人,根本做不到将感性和理性彻底分离。”

徐淞鸣一愣,握着杯壁的指尖用力收拢,仿佛已经猜到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

男人眼底的笑意渐深,逐渐漫上了无尽的自嘲和无奈:

“你知道吗?”

指尖触及身上的衬衫,像是隔着衣衫紧紧攥住了它的苦楚。

完好的肌肤之下,跳动的胸腔之上,是支撑他砥砺前行的傲骨。

如今,他仿佛能感受到其中的变化。因为数小时前的心痛仍然历历在目,烙印在深处无法挥散,只能靠最简单粗暴的方法,用酒精去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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