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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的警察抓了一伙人贩子,当中牵线的,有行脚帮里‘黑色蝠’的人,黑色蝠是‘牙人’。”

  “牙人”就是买卖的中间人,大概跟房地产中介差不多,算是个挺体面的行当。

  不过在古代,“牙人”的业务除了房地器物牲口外,还包括另一种买卖——就是人口。但即使是在封建社会,到了宋明之后,买卖人口也不合法了,那些职业人贩子叫“生口牙人”,基本也都是穷凶极恶之徒。

  行脚帮里鱼龙混杂,什么香的臭的人都要,败落成现在这副衰样,也是理所当然的。

  “黑色蝠当然要袒护自己人,但这件事已经上了新闻,当时影响太大,行脚帮北一舵的王九胜好不容易把自己洗成民营企业家,实在兜不住,把那几个涉案的交了出去,还打伤了一帮黑色蝠的人。”张美珍继续说,“黑色蝠因此不服王九胜,要把他拉下马,王九胜厚着脸皮跑到一百一,找喻老给自己撑腰,要把黑色蝠逐出门墙。黑色蝠里有些后生不知天高地厚,狂得没边,为了警告喻老不要多管闲事,居然绑走了喻老还在上中学的小孙子。”

  甘卿眨了眨眼睛,装出一头雾水的样子:“您说的这是什么黑/社/会吗?早就被取缔了吧?”

  张美珍没理她:“我们第二天找到这孩子的时候,发现他毫发无伤,反倒是那几个‘黑蝙蝠’,连人再狗,好不狼狈。有一条恶犬还给人开膛破肚,肠子拖出去好远,绕在了一个晕过去的‘黑蝙蝠’脖子上,那个黑蝙蝠胸口还被人用狗血写了几行字——行脚帮,王八帮,大王八管不了小王八。”

  甘卿:“……”

  这倒霉事依稀有点印象……她小时候有这么熊吗?

  张美珍笑了起来:“这行字是喻老发现的,当时觉得这位暗中出手相助的朋友虽然仗义,但恐怕是个惹事精,怕惹麻烦,所以交给警察之前,他把这行字给擦了,但王九胜还是看见了。王九胜是苦出身,从小就在行脚帮里混,小时候别人欺负他,都管他叫‘王八’,长大以后咸鱼翻身,才自己改名‘九胜’,平生最忌讳‘王八’俩字,饭桌上有道甲鱼他都要翻脸,何况被人拿狗血指桑骂槐——只是这个人城府深沉,当时没表露出来,一直记恨在心里。”

  甘卿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倏地睁大了眼睛。

  张美珍却看了她一眼,站起来走到卫生间去卸妆。

  “美珍姐!”甘卿猛地站了起来,一只耳机吊在胸口,“他记恨在心里,然后呢?”

  “那我就不知道了,”张美珍说,“那位蘸狗血写字的朋友出手狠辣,一看就知道是哪家的功夫,只不过他们这一支人藏头露尾,不太好找。但王九胜在燕宁三教九流、手眼通天,狗腿子那么多,一年两年找不到,三年五年……呵,谁知道呢?”

  

  ☆、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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