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页(2 / 2)
-
傅斯冕下了楼去车库里开车。
打燃火的时候,电话响了,他拿起来一看,是熟人。
“傅哥,我回国了。”那头青年嗓音温润熟稔,没有刻意讨好,但又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了亲近。
傅斯冕戴着蓝牙,打开发烧病人退烧后可以吃点什么。
“嗯。”他心不在焉地答应了。
“明天叫上大家,我们一起吃个饭吧,把阿轲也带上。”林治晔柔声说道,“太久没见了,我很想你们。”
傅斯冕的感情淡漠不是盖的,他无动于衷,“阿轲生病了,不方便出门。”
现在江城气温骤降,从秋天到冬天的过渡极其迅速,傅斯冕已经在想要不要直接把周时轲冬天的商务给叫停算了。
察觉到了傅斯冕的敷衍,林治晔不为所动,他语气有些担忧,“没事吧,要不要我过来看看?”
“差点忘了,你是学医的,”傅斯冕笑了一声,又说,“不用了,家里医生已经看过,阿轲已经退烧了。”
林治晔在那边松了一口气,又道:“江城最近挺冷的,还是得注意保暖。”
“嗯,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挂了电话,林治晔眼神阴鸷,他缓缓放下手机,肩膀猝不及防被人拍了一下,他瞬间又变成了满面春风。
“怎么了?”
唐冬冬倾身过来,低声道:“叶子,劝你别打傅哥主意了,阿轲会难过的,我们都会心疼的。”
林治晔缓缓地笑了,“一个平民,你们还拿着当个宝贝?”
青年穿着深蓝色的长呢子外套,头发是浅棕色,发尾刚好落在肩上,微卷,他眼窝比别人看起来更加深邃,瞳仁很浅,给人一种雌雄莫辨的美感。
唐冬冬被林治晔噎了一下,“什么叫平民?你在国外呆傻了吧?”
林治晔瞥了一眼唐冬冬,抱着手臂靠在了沙发上。
也不是唐冬冬他们拿着周时轲当宝贝,好歹从高三到现在,也有五年了,五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他们看清一个人了。
别的不说,周时轲真的是一个特别值得交往的朋友,相反林治晔,高一就跑去了国外,一年都难得回来一趟,再深的感情也会变淡的。
“找个时间,我去看看阿轲。”林治晔说。
唐冬冬头皮一麻,“你就只在朋友圈里见过阿轲的照片,别搞得好像很熟一样。”
“你们的朋友,不就是我的朋友?”林治晔反问道。
“你是我们兄弟没错,但是你他妈想撬人家墙角!”唐冬冬低吼道,他白嫩的脸蛋涨得通红。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