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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新经理一个学经管的归国高知,一直都觉得服务业最注重的便是员工素质。

前台要个个盘靓条顺,侍应则必须谦卑恭谨,至于保安,客人来了鞠躬不是标准九十度直角的,当场就该收拾包裹滚蛋。

也就是殷嘉茗那见不得台面的私生子,才会将什么阿猫阿狗都往酒店里带,连阿虎这般脸丑得不堪入目的弱智,竟也能穿制服当保安了!

总之,在新经理的刻意刁难下,阿虎才三天就受不住了。

就在刚才,他一拳捶在了新经理的脸上,打飞了对方的眼镜,也打掉了自己的工作,一句“You are fired!”兜头盖脸砸下来,阿虎便只能脱了这身制服,和瑞宝酒店说再见了。

阿虎气冲冲跑出酒店,一路疾行,走出几百米,才渐渐放慢脚步。

遇到难题时,他那本就不大灵光的脑袋顿时就更不够用了。

阿虎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去哪里。

他人虽傻,却有自知之明。

若不是茗哥一路罩着他,就凭他的丑陋长相和榆木脑袋,他根本不可能在瑞宝酒店这样的好地方找到一份正经且稳定的工作。

“没关系。”

阿虎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

“乐乐还能在酒店里做事,吃得饱穿得暖……”

他忽然咧开嘴,露出了一个傻气的笑:

“我一个人,怎么都能活下去……大不了就睡天桥洞嘛……”

……

正走着时,阿虎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他转过身去,发现来人是一个干瘦干瘦的年轻人,染了头很时髦的黄毛。

这黄毛他认得,是附近某黑道老大手下的一名马仔——鉴于那间娱乐城也是殷父何伟堂何老板的产业,所以阿虎和黄毛也算是个拐弯抹角的“同门”。

“怎么样啊,阿虎。”

黄毛一路小跑追上阿虎,伸长手臂,往他肩上一搭,一副哥俩好的熟络模样。

“最近你们’堂口‘出了大事啊!金城闻名,全世界都知道咯!”

阿虎皱起眉,很想反驳两句,奈何嘴笨舌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一把甩开搭在肩上的胳膊,闷头走路。

“别走啊阿虎!”

黄毛好似一点都没被阿虎的黑脸吓到,又自来熟地扒拉上去:

“毛哥我还没有吃早餐呢,来来来,我知道前面那条巷子有一家店,猪肠粉和捞鱼皮做得可好吃了,陪我吃一顿啦!”

阿虎这会儿心情很差,又深感前路迷茫,无处可去之时,被黄毛挟着往前走,便竟然什么都没说,默默地跟着他拐了个方向,转进了一条小巷里。

二人没走太远,黄毛果然就领着阿虎找到了一家由民居改建的小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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