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1 / 2)
我杯子坏了是真的,本来打算凑合到离职算了,但既然有了这个,我也就拿去了。
可我刚把杯子放到桌子上,我隔壁工位的小姐姐就扭着纤腰过来了,她一脸不可置信的问我,“你跳槽到更好的地方去了还是中彩票了?”
我一头雾水,“都没有啊?怎么了?”
她那一寸长带着碎钻的指甲指向了我的杯子,“那你为什么会买爱马仕的马克杯?”
爱马仕???
虽然我从来不买奢侈品,也不认识几个牌子,但还是知道这个的,顿时觉得脑子一晕,“不是吧?”
然后这小姐姐就把杯子抓在了手里,“不是A货,不是仿品,这个我有印象,要一千多的。”
小姐姐还在说什么,我已经听不到了,只能看着手机购物软件搜索出来的价格发呆。
果然一千多。
这么丑的杯子一千二!
对不起,它这么贵肯定是有它的道理的,但是我没有审美,看不出来。
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我请秦易吃的那顿饭四百,而这杯子要一千二。
里外里我欠秦易八百块。
真是好烦啊!
我和他其实不大熟的,占人家便宜,总觉得不大好。
我犹豫到午休的时候,才给他发了个信息:我也送你个礼物吧。
那边居然立刻就回了信息:你打算送我什么。
这个我其实是考虑了的:送你一个小金猪的吊坠怎么样?24K的,保值!
我在网上搜了一个一千来块的,觉得还成。
然后那边半天没说话。
我就当他默许了,直接下了单告诉他:过两天我给你送去,你哪天方便?
然后我们就开始了约饭之旅。
不过我拒绝和他再互相送礼物了。
实在是他送的东西都非常的一言难尽。
嗯……还有我穷。
我想着这些,吃完了眼前的东西,忽然想到一件事情,“你当初怎么知道我在哪里上班的啊?”
吃了蒸海鲜之后,因为怕潘志国继续纠缠我,所以是秦易送我回家的,不过我现在才想起来,我并没告诉他公司地址啊。
秦易一脸的无语:“你居然现在才想起来问,我和潘志国认识啊,不然怎么会出现在他的婚礼上。”
这样啊。
我拿出纸巾擦了擦嘴,“吃饱了,咱们走吧。”
既然秦易说要解决了方茹,那就没必要给她带早餐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