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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只是眼神示意二花接过去,自己则掏出口袋里的烟,不失礼节夹着两根,上面一根递过去,笑道:“三姐夫破费了,大老远过来,晚上得多喝两杯,厂里招待所已经开好房间了,不用急着回去。”
于锦康眼里闪过一丝意外,接着就露出欣赏笑容道:“志诚,你到市里上班后,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
诚然是靠四妹起来的,但小舅子要能混出个样来,他当然举双手支持,再说通过白志诚如今的样子,也说明他爸当初的决定没什么错。
至于为什么是没什么错,是因为他爸当初看中的是贺家,但没想到这四妹还没嫁过去,自己就立起来了。
而且居然能把一个街混子带成现在这个模样,更别说还把王勇的女儿从谷底烂泥潭里拉出来,过上好日子。
有情有义有能力,让他打心底佩服,同时让他改变对一般女人的看法。
“成家立业了,自然而然就成熟了。”白志诚招呼道:“三姐夫,你坐,我给你泡杯茶。”
于锦康看了一圈家具,“志诚,你现在一个月能拿多少钱?这些家具买下来可不止一点小数目。”
“嗐,都是沾我四姐的光,厂里分的。”白志诚端了一杯茶过来,“一个月干得好能有五六十块钱吧,三姐夫,也是当你是自家人,别人问我才不说。”
“五六十?”于锦康讶异道:“你可以啊!才来上班一两个月,就能拿五六十一个月,我们厂里很多工人干了二三十年都没这么高工资,是吧,叔?”
白越光笑着点头,神情里的自豪毫不掩饰,“我干了快二十年了,到现在一个月也才拿三十六块钱,这小子上班第一个月就快翻我两倍了。”
“那还不都是多亏了露珠,把她小弟给拉拔起来了。”老太太咬着小麻饼,乐呵呵道:“露珠才最有本事,自打我住过去,怕我无聊,先花钱买了个收音机,出趟差又带回来个电视机,那得要大几百块钱才能买到,每天街坊邻居全都来看,家里全是人,我就没觉得无聊乏味过,你们几个孙子,就属露珠最孝顺!”
“是是,露珠是最有本事。”徐红梅刚刚才知道小儿子一个月能拿多少工资,高兴到得扼腕抵掌才能压抑住情绪,“志诚,忘了谁都不能忘了你四姐。”
“那当然,我早就想好了,等下开席,第一杯酒就得敬四姐,四姐就等同我的再生父母!”
白志诚是搞着笑说的,结果屋里除了两个女婿在乐,其他人都干咳了一声,面色怪异。
尤其是白越光,尾音刚落下,脸上笑出来的褶子顿时就僵住了,硬是咳了好几声缓解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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