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754页(1 / 2)

加入书签

据说何小仙把粉丝培养得像是传销组织洗脑一般,所有粉丝都将她奉为女神,不管她写什么东西,哪怕是不走心随便乱写,粉丝都会觉得——哇,好好看哦,作者大大你好有才华哦!

对于这一点,厉悦诗是甘拜下风,她还是宁愿粉丝关注她的作品多一点,而不是因为她这个人喜欢她写的东西。

陆枫见她没在听,轻咳一声道:“我知道你可能不屑搞这些,但酒香也怕巷子深,你要知道现在有多少作者在抖音和快手上为自己的书做宣传。粉丝的力量不容小觑,你要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标杆,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标签,有固定的粉丝群。你想在这一行走得更远,站得更高,就必须第一动动头脑,该怎么运营粉丝经济。”

“谢谢陆总,我知道了……粉丝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厉悦诗点点头,她虽然讨厌弄这些,但既然男神开了口,她会委曲求全去弄一下的。

“嗯,你有外表上的优势,也有年龄上的优势,只要好好利用这两点,再加上你本身的才华,我相信在网文圈里,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和你抗衡。”陆枫又补充了一句。

“陆总……”厉悦诗有些不好意思地瞥了他一眼,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所以……您现在是在夸我年轻貌美?”

“……”陆枫沉吟片刻,随后僵硬地点点头,“你觉得是,就是吧。”

在那一刻,他竟有一点不敢看她的眼睛。

那眼神太亮了,像是一道光似的,能直抵他的内心。

他很少关注女人的样貌,对他而言,所有女人都长得差不多,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厉悦诗的样子一点、一点地,在不知不觉间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对于这么模棱两可的回答,厉悦诗垂下眼眸,小声嘀咕:“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是想说长得比我好看的文采没有我好,文采比我好的长得没我好看。”

陆枫听到这句话,嘴角弯了弯:“好了,你的新书现在在一万字,赶紧把剩下两万字写完,这边我让运营帮你弄好宣传文案,两边同时进行,争取早日发文。”

“好。”厉悦诗点点头,离开了办公室。

陆枫看着她的身影,嘴角又弯了弯。

……

得到了男神的鼓励,厉悦诗像是打了鸡血一般,两天之内就把开头三万字写好了,直接发到了陆枫的邮箱。

陆枫看了一遍,提了一些意见,不过都是些小地方,厉悦诗很快就改好了。

新书很快就上线,宣传做得很好,再加上厉悦诗那张盛世美颜,读者多了两倍。

建读者群的当天,5000人读者群刚开放,不到十分钟就爆满,最后厉悦诗不得不开了十个5000人的大群,才勉强容纳。

对于读者的热情,她还真有点受宠若惊。没想到她这张脸这么管用,只是刷了一下脸,粉丝就翻倍了。

陆枫多这个效果很满意,当天就给她打电话,让她多多存稿保持更新速度,争取把这本新书再打造成为大IP。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