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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陈琦的口味还是很挑的,看了一圈之后,刘恒文这个大少爷就进了他的视线。公平来讲,刘恒文家境优越,自身条件也不错,少年的爆发力更是没得挑,洋溢着青春的味道,除了那些二世祖的通病和瞧不上人的毛病,刘恒文还是可以的,况且陈琦要的不是他的心,身体就足够了,于是陈琦一勾手,高一的刘恒文就乖乖上钩了。

陈琦正蹲在街角犹豫要不要去找刘恒文,吴胜就出现了,银灰色的衬衫,显得整个人帅气又利落,剪裁得体的长裤包裹住修长的双腿,嘴角叼着眼,眼神微眯,还带着淡淡的笑。陈琦的脑袋打出生以来,第一次非人工自愿性质的罢工。脑海中有个声音不断的催促着他:去他家住,去他家住……

就像一个魔咒,仿佛是被人催眠了,张口道。让我在你家住一晚吧。

虽说吴胜向来给人稳重可依靠的感觉,但陈琦潜意识里判断他是危险的,很危险。人们对于未知的生物总会带有恐惧与好奇,就像此时的陈琦。

在任何人的面前,陈琦都可以似笑非笑的谈笑风生,但遇到吴胜,他总是会不自觉的躲避与退缩,吴胜的气势总是隐隐的作为房客的陈琦很自觉的承担起了收拾房间和刷碗的任务。

大少爷在家显然是养尊处优惯的,但好在陈琦头脑灵活,做东西向来是用脑子的。没过几天,收拾屋刷碗已经做的很麻利了。

渐渐的,陈琦把做饭的活也拦了了过来。

因为吴胜没收他的房租,道:房间空着也是闲着,你要是不好意思就做家务。

于是,陈大少爷,开始双管齐下,做起了小保男。慢慢的,烹饪也有了些趣味,八大菜系,煎炒烹炸,其妙无穷。原来一直是吃现成的,没有多大感觉,现在才知道每一道菜的形成是这么的麻烦。

和吴胜住在一起后,陈琦也了解到了吴胜的服装生意,吴胜丝毫没有回避他的意思。从进货到设计,到营销方案,忙不过来的时候还让陈琦帮忙。

陈琦不得不再次感叹吴胜的头脑,吴胜的设计图纸他也看过,从选材到设计,新颖不说,难得的是有豪华感,就是人们说的,洋气、上档次。

对吴胜本人的认知也有很大的改观,相比在外面谦和有礼如翩翩贵公子,在家的吴胜虽然举止有度,但神情淡漠,话也很少,一包烟一转头就能抽完。

沉稳的就像一潭死水,你不拨弄它,它绝不会泛起波澜。而陈大少爷在家就正好相反,相对于外面的精明狡诈,回家立马变身小白兔。

这就是所谓的一物降一物,也可以被称作化学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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