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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阅慢悠悠靠近,不动声色伸出一只手想揽她的胳膊,熊小时向后一蹶小短腿,毫不留情把他踹开,昂首挺胸往前走。

  何阅低着头笑着还想再过去,突然笑一收。

  坏了。

  他还有个要紧的事忘了问。

  他规规矩矩隔着一段距离走到她身边,望着天问:“那个拉钩……”

  熊小时听了,倒是停下脚步,转头认真地他:“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是小狗?”

  ”对……”

  熊小时:“汪。”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赞助商~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 友人A!

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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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啊啊啊啊!!!!

  第二天清晨, 一晚都没睡踏实的熊小时抱着抱枕从床上猛地坐起来!

  昨晚从看到何阅站在驴脸身边的那刻起,她的预感就十分不好。

  虽然以前她也经常在记录何阅的小本子上计算“很懂法律+很懂律师+讨厌律师+很会调查案子=???”,思路也有好几次都想到了检察官这个选项,但因为money high的出现和临时工的暴露, 她就以为他只是money high的老板、没有什么其他别的身份了。

  可如果再加上“站在驴脸身边”和“身上穿着检察官制服”呢?

  难道就只是单纯的“认识检察官”和“为了调查偷了件别人的制服穿”?

  熊小时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 但还是心存那么一丁点儿地侥幸盯紧着何阅,在心里拼命默念:“不要是检察官不要是检察官不要是检查……”

  驴脸:“这是我们科的何阅何检察官。”

  ……………………

  确认过眼神, 他就是敌人。

  开什么玩笑!

  何阅这王八蛋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一想到昨晚, 熊小时就气得一头撞向她的玩偶熊,脑袋使劲往棉花里面顶。

  虽然熊猫市没有执行最严回避令, 还没严格到只要检察人员配偶、子女是执业律师且不愿退出的, 就不能遴选为纳入员额管理的检察官。

  但是……

  熊小时把她昨晚扣在桌子上的《检察官法》拿起来,那一页有一行被她用记号笔标亮了:

  【第二十条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也对, 何阅当然能笑出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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