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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被说成是他在犯罪时或犯罪后受的伤,所以,她需要做的,就是证明这个伤口在3月5日的早上就已经存在。

  一个3月5日早到3月6日晚都存在的伤口,不可能在3月5日的深夜突然消失,也就不可能在案发现场了留下一个完整的手指印。这个证据如果能拿出来,法院绝对会让这个案子得到重申的机会。

  但她要怎么证明伤口3月5日早上就存在呢?

  林京与王同交流的微信里只提到了打卡失败……

  那研究所打卡时监控的录像里,会不会有林京打卡失败时发现伤口的判断?

  就在她还在琢磨的时候,她的手机突然响了,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号码。

  熊小时接起来才知道,打电话来的原来是方老师的妻子,她刚从外地赶回来,要到她家去接乐乐。

  按照时间四象限来划分,这就是“不重要但最紧急”的事!熊小时只能赶快跟王同说句“以后再联系”,然后收拾好包就往外跑,连地铁都不敢坐,直接咬着牙打了辆出租车,风驰电掣往家赶。

  但刚过了一个马路,就被红灯堵在了十字路口。

  她看看时间,给何阅打电话。

  电话里,何阅的声音没什么精神,还莫名其妙有点凶:“喂,干嘛?”

  熊小时:“乐乐的妈妈刚才给我打电话,应该一会儿就会到楼下接他了。我现在正在往回赶,你能不能先把乐乐的东西收拾一下,我怕等我到的时候来不及。”

  蒙头躲在被子里的何阅把手机捏在手里,掀开被子跳下床,走到乐乐面前,没有好脸色地扬着脸,故意对着手机喊:“收拾你的东西,你妈要来接你了!!!”

  喊完“啪”地就把电话挂断了!

  天刚亮就跑了,整整一天,一点消息都没有。只有需要他帮忙时候才知道给他打电话,没事的时候从来想不到他。

  真是白收留了她两天。

  白眼狼。

  白眼狼!!!

  ……

  于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哪又做错了的熊小时,刚赶回家,就遇到了“何阅把乐乐往外一推,大门立马关死,连个说话的门缝都没给她留”的一幕。

  熊小时:?

  难道是因为她今早没给他煮牛奶???

  不等她敲门叫辛巴来开门,楼下就传来了停车的声音,紧接着,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方老师的妻子已经到了。

  她是位沉默寡言的女人,骑着电动车,穿着条黑色的连衣裙,面色蜡黄,露出了疲惫的憔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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