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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心都颤抖起来了。
林巧遇这个时候才知道眼前穿上男人叫周初。说来她在这里那么久了,倒是不知道眼前这个人和他妈叫什么名字呢。
原来他叫周初。
可惜那个名字了,跟人严重不符。
“我只是过来偷点东西吃。”周初可怜兮兮地应着,想挣扎,却发现自己的手被绑着要,他现在,根本就动弹不得。
早知道他刚才就出声了,周初心里悔得要死,要是刚才出声求饶的话,指不定这个女的善心一发,就将他给放了,也不至于要引得房东太太过来。
房东太太过来看到他这样,以后还会租房子给他家住吗?
周初不敢肯定。
要知道,之前所有的事情都是瞒着房东太太做的,就怕房东太太知道他做的勾当而将他们给赶出去。
“我今天晚上刚上完夜班回来。”见所有人都没有什么反应,周初只得硬着头发继续说着,“太饿了,工资又没有发,我饿得胃都烧起来,回来院子里,闻到院子里传来一股浓香。”
说到这里,周初吸了吸鼻子,让自己的话更加真实。
“太香了,还夹杂着一股肉香。我忍不住 ,所以一时起了念头,去拿了一把匕首,打算偷偷将门给撬开,想偷点肉来吃。”
偷东西就算是报警,去到警察局,那些死八佬也只是教育他一顿,关他几天,就将他给放回家了。
要是他承认他想过来这一边搞破坏的话,那不知道要赔多少钱,被关几天。
傻子才会承认他过来这一边是想搞破坏的。
“呵。”林巧遇冷笑,指了指地上的匕首,说,“你过来偷东西,拿着匕首过来可以说得通,毕竟要撬门,不是?”
周初猛地点头,肥胖的脸上竟然露出一抹笑容,说:“是的。这种木门,用匕首撬门比较容易一些。”
阿呸。
一点也不容易好不?
要是那一种普通的铁锁,他拿一根铁丝就能搞定了,哪里需要拿那么大一把匕首?
还浪费那么多的功夫?
这两个女人,明明赚那么多的钱,却连一扇门也舍不得换!就算是不舍得换门,也应该换一把锁!
这个年代,还有谁还用这种木栓?
他想着今天晚上应该可以大口地吃肉,并且是这些香喷喷的肉,也就没有在外面吃饭。等到了半夜,艰难从床上起来,刚才又在外面弄了半天,肚子又饿得要死,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
要不然,他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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