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页(1 / 2)
卢采薇是家中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妹妹还小,弟弟到底没躲过的下乡。
对原世界男主的这个惹事精小舅子,明庭直接绕着走。
虽然庄家也重男轻女,庄大成和庄妈更在乎儿子,但也没苛待过明华。
可卢俊作为家里的香火,完全被家人宠坏了。好吃懒做第一名,出了事情找姐夫,就像男主欠他们家一样。
幸好有老知青走了,不然,新人还不得分来跟明庭一起住。
看到简陋的知青点,卢俊想回去。大通铺?不但跟别人一起住,还要自己洗衣服,轮着挑水做饭种菜院子?这是人过的日子吗!
可惜,走不了,卢俊只能认命。
“姐,你给我收一下东西。”
卢俊把从家里带的钱票和吃的收好,让卢采薇铺床。
“我来的时候爸妈说了,你是姐,必须照顾我。以后我的衣服你洗,活干不完的你帮忙。”
卢采薇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从小家里就是这么教育的,她是姐姐,理所应当要照顾弟弟。
“庭哥为啥不住这儿?”在卢采薇收拾东西的时候,卢俊问道。
“你都不知道,他给家里寄了好多东西,他是不是偷的?”
“人家自己能干,怎么是偷的?”卢采薇皱起眉头,“他住在牛棚那边。”
卢俊本来还想去牛棚看看,结果压根儿就没时间去。
新来的知青运气不太好,来的时候正赶上秋收,这是一年最忙的时候,要跟老天爷抢时间。
大队长没给新人适应的时间,直接让他们上场了。
所有知青都被分了任务,因为明庭是熟手,他被分配跟村里人一块儿割稻子。
卢俊比当初的卢采薇还要不如,哪怕大队长只是让他们挑担、推车,就这样卢俊干一会儿就瘫着,说自己不行。
“来了不是让你当大爷的!”
对付这种偷懒的行为,大队长很有经验,严厉批评,还说要是卢俊偷奸耍滑,就把他的名字报到公社去。
卢俊属于在家横行得像个螃蟹,在外边儿怂成一团的人。
被批评教育了一番,他只能咬牙撑着。不过他做事儿还是不行,结果大队长专门盯着他。面对高压,卢俊老实了。
等抢收结束,卢梭脚上手上打了几个血泡,疼得嗷嗷叫。
而且床上还有跳蚤,咬得他身上大包小包痒死了。
“再这么下去,我会累死的……”
之后的活儿卢俊是能赖就赖到卢采薇身上了,偏偏女主自己劳动又不行,还得请别人帮忙。
那些爱慕卢采薇的人,看到她弟弟是这样的货,纷纷打退堂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