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页(1 / 2)
阮振生看到阮银背着琴,还以为她要走,但是没想到是出去练琴。
他明显松了一口气:“去吧。”
经过一番尴尬的对话,阮银走出家门,反而感觉身上轻松不少。
阮银呼出一口气,准备要走,一转头,看到凌琛站在另一个的房门前,一身运动装,手上戴着雪白的护腕,轻装简行。
他原本整齐的头发松散下来,有几缕垂在额前,遮住眉眼,衬的面目轮廓柔和不少。
平白多了几分少年气。
阮银愣愣盯着凌琛,心中闪现出这一句话。
凌琛薄唇微钩:“早。”
阮银这才反应过来,她刚刚竟然看着凌琛出了神。
不自在地收回视线,没忘记她还在跟凌琛发脾气,别别扭扭地回了他一句早上好,就紧了紧肩膀上的小提琴,垂头走了。
他们两家共用一个院子,地面上铺了青灰色的地砖,经过时间的洗礼,尖锐的棱角已经变得圆润,光滑的表面被磨破,显现出磨砂一般的质感。
阮银的脚踩在上面,甚至能从脚心感受到阵阵的凉意。
随后,一直不属于她的白鞋出现在视线,阮银抬头,就看到走到她身侧的凌琛。
清晨的阳光耀眼,将他的皮肤照成白玉一般通透的质感,在他绝美的面孔上笼罩一层光。
凌琛的颈侧有一枚黑色的小痣,很小又不起眼地长在皮肤上,像雪白奶冻里的一粒黑芝麻,如同上帝的点睛之笔,若隐若现在运动衫的衣领里,显现出干净的少年气。
在被察觉之前,阮银及时收回了视线。
凌琛这厮,皮囊太具有欺骗性了,让人不自觉就将视线停留在他身上。
她垂下头,给自己的沉迷美色找借口。
嗯,她只不过是想吃奶冻了。
加黑芝麻的那种。
阮银现在依然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他,于是加快脚步,想要跟凌琛拉开距离。
他这一身,明显就是去晨跑的,跟她练琴不是一个目的地。
阮银埋着头走了一会儿,凌琛就从她的视线里消失了。
等她回头找他的时候,还是能看到凌琛在不远处,提着拳头正慢悠悠地跑步。
果然是来锻炼的。
阮银放心了,转头做自己的事。
清晨地公园很热闹,健身,太极,广场中央还有打陀螺的老大爷。
阮银找了个僻静地地方,打开琴包,开始每日练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