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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上了那对比一般人浅的、琥珀色的眼睛。这双眼睛曾一直追随着他,对他笑,给他温柔的爱意,给他关怀与慰藉。但现在他看不懂那双眼睛了,明明还是同样的浅淡平静,但就是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了!

这还是小山吗?施清远慌乱地想,这不是小山。

“算年轻不懂事,爱错了人吧。”盛时平静地说。

“不懂事?爱错了人?”施清远显然被刺痛了。他嗤笑了一声,揪着盛时领口的手使力,压得他动弹不得,另一只手唰地拉下他的羽绒服拉链,“爱错了?纹身洗掉了?嗯?抹掉痕迹就能从头再来?”

他粗暴地将盛时翻了个个儿,手腕一拧,将他面向墙壁压在墙上,扒下了他的羽绒服。而擅长打野架的盛时却好像不屑于反抗,亦或是笃定施清远不敢拿他怎样,就任由他掐着自己的手腕,压着他。

开襟毛衣在拉扯中被拽掉一个扣子,里面的衬衫下摆被粗暴地揪出了牛仔裤,露出一角腰,那个深青色的花体S就在腰窝上,一点没褪色。

施清远迷恋又畏惧地轻轻抚摸着那半个S的刺青——下半个收在牛仔裤里。在他身上同样的位置,大写的W,也是这样的颜色,也是这样的字体,这不是还在么?

无数次的欢/爱历历在目。他的腰那么好看,线条流畅优美,那么有力,那个刺青的字母在晃动中变得模糊,他一遍遍地俯下身去,亲吻着那个字母,那是证明他们属于彼此的印记,这不是都还在么?这不就是小山么?

盛时被他压得有点喘不过气,但依旧镇定冷淡。“是啊,还在。你放心,我这辈子都不会洗掉,它的存在,提醒着我过去的自己有多傻逼。”

施清远被气笑了。在一起的时候,两人几乎没吵过架,分开后反而剑拔弩张地呛起来。

“你到底有多喜欢庄晏,嗯?”施清远的身体贴在盛时背上,一只手顺着后腰探进去,顺着脊柱一节节向上,“你一个小记者,能为他做什么?要不这么着,你跟我回花城,继续做我的情人,我就不找庄晏麻烦。”

他原本摁着盛时的另一只手强硬地撬开盛时的嘴唇,两根手指探进去,搅动他的唇舌。“行不行?”

盛时用力咬合,疼得施清远“嘶”了一声,抽出手指倒退两步,指上有深深的齿痕,见了血。

“行啊。”盛时说,他甚至开始解毛衣的扣子,“怎么做?我配合。就当是,我嫖了。”

施清远颓然地退到墙边沙发上,抬头死死盯着他,不再说话。

盛时太了解他了,要想情人,男人女人,施清远什么人找不来?他想要的是卫南山,卫南山的心,卫南山的眷恋,卫南山的臣服。

但世上已经没有卫南山这个人了。

施清远突然发现,或许自己一点都不了解小山。小山会这么刻薄吗?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学会了羞辱彼此。

沉默了几秒,盛时把毛衣扣子又一枚枚扣了回去,俯身捡起羽绒服,“不要了?我还以为小施总多饥渴呢。别搞庄晏。我提醒过你了。”

“你就这么确定,庄晏会比我更爱你吗?”施清远的声音狼狈地追在他背后。“小山!卫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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