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页(2 / 2)
【粉丝冷静,其实这种相安无事的局面是最好的,如果小新人拒绝,一年半后这场秀就会被判定失败,失败和前途你们自个选吧】
已经八点多了,江宓准备出门,厨房里却没有人。
他没有喊女仆,而是自行下楼做了一个早餐。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牛奶,倒入碗里放入微波炉加热。再打开烘面包机,给自己烤了两片外皮焦脆的面包片,再煎了一个蛋,切了两片菜,夹在面包里。
这一份符合膳食宝塔的营养早餐就出炉了。
他还没吃进嘴里,男人就在桌子另一头坐下了,江宓看他面前只有一杯水,空无一物,下意识问:“我给你做一份三明治吧?”想了想这玩意儿也许不符合男人的胃口,他又只会做这个,于是想招呼女仆过来。
男人却摇头拒绝了,“我喝这个就够了。”
他手指划了一下,一滴血浸入了杯子中,他端起水杯细细搅拌,血液化开成了一杯淡粉色的水。
直播间的观众隔着一个屏幕,是感受不到是什么感觉,却见小新人突然愣住了,捧着一块面包,直愣愣地盯着那杯水,整个人陷入了呆滞。
【怎么回事?】
江宓也难以形容自己是什么感受,男人那滴血落入水中,化开之后不过一秒,这行为看似平常,可很快那血味扩散开,仿佛什么极品美味,又浓又甜十分霸道。
江宓登时觉得哪怕餐桌摆上满汉全席,都抵不过这一滴血的霸道,鹅肝牛排尚且逊色,更别说他手里这三明治了。
他嚼了几口,如味同嚼蜡,鼻腔嗅着血的味道,居然连沙拉酱的味道都尝不出了。他翻开沙拉酱的包装袋一看,两个月前的生产日期,确实没过期,但在这血的冲击下,他尝不出味道了……
“这是什么血?”江宓放下面包,忍了两下才没丢进垃圾桶,转头严肃问道。
男人摇了摇杯子,把一个普普通通的玻璃杯,摇出了水晶高脚杯的质感,“我还没觉醒前,这个身体是子时出生的,从小就八字轻,易招惹邪物……原因就是我的血是特别惹人垂涎的补品。”
应该说,谢家少爷再未觉醒前,从头到脚连肉带骨,都引鬼怪觊觎,身体才会注定要衰败下去。现在觉醒了,寻常鬼物见了邪神只想掉头跑,哪里再敢冒头,不然到时候,谁是谁的补品还难说了。
任何魔物都无法抵御邪神之血的诱惑力。
正如云景第一眼,就看出江宓鬼附身,男人当然也能看出,见江宓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不承认,他也不介意,他嘴角微翘,改口道:“我的血液也能帮助一名天师增长实力。”
说到这里,他宠爱地招呼道:“你要不要尝一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