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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诗晴。

原著里说,除了向一清,不会有人愿意要她。她也一直是向一清的情人,直到原著完结,也没有跟向一清结婚。

因为她长得实在是太普通了,脸蛋一般,身材不高,还因为长期写作,有久坐导致的小肚子。向一清一直在原著里叫她“小肥猪”“傻瓜晴”,说是一种“爱称”。并且,每次叶诗晴想说点自己的意见,向一清都会说:“你看你,就是因为你这么刺头,所以你前男友不要你了。小肥猪,听话嘛,哪个男人会喜欢不听话的女人?”

可现在杜晚晚看到的,却是个相貌清秀的年轻妹子。她可能作息不好,脸色暗黄,有青春痘的痕迹,身材也不高,的确有一点小肚子。但那又怎么样呢?她身体里的才华,是原著里那无数个令男人神魂颠倒的美女都无法比拟的。

没有她,向一清也不过是个卖不出剧本只能打零工的废物。

最重要的是,现在的叶诗晴,眼睛里是有光的。

她不自卑,对事对物都充满了好奇,目光灵动极了。任谁看了,都能感觉出她身上逼人的灵气。

“叶小姐。”杜晚晚笑着说,“久仰了。”

“啊,不不,我才是!”叶诗晴连声说,看着她,脸都红了。她站起来,深深地鞠了一躬。

“杜总,渐台都告诉我了。真的谢谢你,要不是你劝说这木头,可能他就自己去报仇,我也跳河了,你一席话,救了我们两条命。”

她说的是真心话。

叶诗晴在江城读的大学,偶然机会认识了易渐台,彼此吸引,陷入恋爱。但是正在热恋中时,易家忽然就跨了,易渐台突然提起分手,并且说她对他一点用都没有,他要娶个豪门千金,才能振兴易家。

说完之后,易渐台就拉黑了她所有的联系方式,从此消失了。

叶诗晴信以为真,痛不欲生,她回到自己的家乡。有一天晚上,她想写剧本,却怎么都写不出,又喝了酒,一时想不开,竟然要跳河。

千钧一发之时,易渐台忽然出现,一把抱住了她。

叶诗晴当然不肯罢休啊,又哭又叫,狠狠地打了易渐台几个耳光。易渐台也受着,跟她解释了一遍,将所有事情都和盘托出。

这时候,叶诗晴才知道,原来易渐台是突然得知自己父母是被二伯三伯害死的。易渐台一开始受了刺激,觉得没有证据的话,干脆自己开车撞死二伯三伯,也算是为父母报仇了。但是他怕耽误叶诗晴一辈子,就决定分手。

幸亏他临行动之前,去了一趟杜家,想跟杜晚晚道个歉,免得留下遗憾。而杜晚晚劝说了他,跟他定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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