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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怎么不听。”听听情敌史?
寐寐继续道:“我叫他石头哥。因为他长得好看,我不忍心他变成肉,就在一天夜里,带着他跑了。其实是他保护我,因为我根本就跑不动,他一路上背着我。我们四处逃避饿鬼的捕捉。但是那时候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的。躲了这一波,还有另一波。但是就这样躲躲藏藏的,因为在一起,而觉得很温暖,他教我写字,用石头在地上画。还教我读书,不过那些章都太拗口了,我觉得太费力气不爱念。大多数的章我都不记得了,但是有一句我现在都记得清清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句话是说夫妻的。”凤晋擎挑眉看着她。
寐寐点头,“是,所以我和石头哥在那时候就拜月成了夫妻。”
凤晋擎呆住了:“……”
什么意思?
他的小妻子,已经嫁人了?!
那他算什么?朝廷不允许重婚,一夫一妻制的,不允许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
“寐寐,你那个石头哥还活着吗?”死了应该就不是重婚了。但是他堂堂镇国大将,竟然落到如此田地了吗?多少名门闺秀等着他挑,没想到一次遇难,娶了个乡野村女就算了,竟然还是个嫁过人的!
“不知道。应该还活着吧,我废了那么大的力气保护他。不活着就太亏了。”寐寐理所当然道。
却没有注意到凤晋擎在她说出这句话后,那沉下来的脸。
郑重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我的拜堂便不作数了。你是有夫之妻,我是镇国将军,不能知法犯法。”
“什么知法犯法?”
“大虞朝,不允许一女多夫,只能一夫一妻。幸亏你我尚未圆房,也未到官府登记造册,这件婚事,便作罢了吧。”
第282章 血书
“不行!”寐寐立刻否道:“你答应我要给我三百斤米,小猪仔,小鸡仔,小马仔,还有良田果园。”
“作为救命之恩的报答,这些我都可以给你,但这重婚我不能认,所以你我的夫妻之名要作废。”
“可以。”虽然有些可惜,但是她向来通情达理,不会勉强人做不愿意的事,“若你真给我这么些东西,我再找别的男人就是。”可以免费干活儿啊,还不用给工钱,多好。
凤晋擎:这女人难道听不懂么。她既然有男人了,就不能再找其他人。
“这样吧,如果你找不到你那个石头哥,就到官府开个证明,你是寡妇。如此,你我再行明媒正娶大礼。”
“若你到时候变卦了怎么办?”婆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卷发黄的白布。
凤晋擎看着她手里的布,明白了。
伸手向婆婆,“血书为证。”
“好。”婆婆要的就是实证,因为他们就算拜了堂,只要他不承认,她一个老婆子而寐寐是个孤女,根本就争不过他。况且婚姻若是双方起了干戈,必然也没有一个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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