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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冤枉了,陈在野才没有喜欢她。

阮苏在心里默默否认。

“如果我是男生就好了。”陈曦说,“那样,我就抛弃陈在野,去喜欢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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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们回去时,陈在野刚开口唱到第一句。

阮苏干脆没坐进观众席,而是站在旁边看完了全程。

虽然两人已经在一起相处了很多天,但阮苏对陈在野的了解实在少之又少,加之他平日里在她面前,总一副乖软可欺的模样。

所以,即便刚刚见面时,陈在野的穿着打扮都明显与平日有很大的反差,但落在阮苏眼里,其实没什么实感。

直到此刻她站在人群里,隔着重重人群去看在舞台上熠熠生光的他时,那种感觉好像才恍恍惚惚落到实处。

舞台的灯效做得很好,五颜六色的光铺展在他的脸上,但主打的灯光是蓝色,很深邃的蓝。

他的头发被抓了上去,额头饱满,怀里抱着一把吉他。

他散漫地站在立麦前,不笑的时候,瞳孔下露出三分白,模样看起来有点凶,让人不敢与他对视,但又被他勾得心痒,忍不住要去与他对视。

音乐声先是轻慢的,他也随着乐声缓缓开口,行至中途时,各种管弦乐声忽然如鼓点般密集砸下来,他的情绪被一推再推。

腰弯了下去,麦也跟着弯了下去,但他的声音丝毫没有退却。

他唱:“人生都太短暂,去爱,去疯,去浪费。”

曲被他重新编过了,是好几首歌的串烧,但意外的和谐。

阮苏觉得她的心跳似乎也跟随着他的声音澎湃起来。

夜风卷着头顶的树叶,北风一阵赶着一阵,天好冷啊,但整个操场都好沸腾啊。

一曲完毕,他姿态愈发散漫地站在台上,衣扣开了两颗,额上浸着汗珠。

他用力喘气,笑得恣意,没有鞠躬,随意地摆了下手,就下台了。

旁边又响起了吸气的声音,陈曦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站到了她的旁边。

“认识他快八年,同学快三年,我还是第一次见他笑得这么邪魅。”

阮苏被她的用词搞得头脑发昏,又听她说:“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我小学的时候就跟他同校了,他刚转学过来的时候,其实一点都不受欢迎,反而还经常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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