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页(1 / 2)
水雾缭绕中,把诱人的香气散发到空气中,吸引着路人的脚步。
岑思颜也忍不住驻足。
这馄饨店生意还挺好,因为毗邻批发市场,市场里的商户,还有来拿货的客户们,到了饭点赶不及回去吃饭的,都被这香气吸引过来了。
有客人上门时,大师傅抓起一把细面扔进沸水锅中,再扔下去十几颗馄饨,在沸水中上下翻滚几下,便用一个大爪篱捞起来,盛入大海碗里。
再舀一勺滚烫的大骨头汤浇上去,撒上一把葱花,浓郁的骨汤香味中立刻泛起一阵清新的葱香味,让人垂涎欲滴。
好想吃啊!
岑思颜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姑娘,来碗馄饨不?”忽然听到一个温和的声音,原来是店里的服务员见她一直站在门口,便出声询问。
岑思颜双手插在空荡荡的衣兜里,有点窘迫地摇了摇头:“不用了,我不吃。”
忽然惊诧地抬头,仔细在傍晚昏暗的光线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穿着围裙戴着袖套的女人:“汤阿姨?”
汤秀英惊讶地看着她:“你认识我?”
岑思颜自知失言,连忙想法子补救:“真的是汤阿姨啊,我是思颜啊,小时候在百灵街那边住过几年,不过已经搬走好久了,你可能认不出我了吧!”
好在她上辈子跟汤秀英聊天,知道她结婚以后,就住在百灵街,住了十几年。
汤秀英何止是认不出,她连这个名字都不记得了,可真这么说的话那多不好意思,她只好装作记得的样子:“原来是思颜啊,这么久没见,长成大姑娘了啊,女大十八变,长这么漂亮,真不认识了。”
“可不是,小时候想去偷你们家院子里那棵杏树上的杏子吃,差点儿摔下来呢!”
听她这么说,汤秀英心里就更没什么疑惑了,只当自己真的是记性差,不记得啥时候搬走了这样一户邻居,因为他们家的院子里,确实是有一棵杏树,一到杏子成熟的季节,总是遭到邻居小孩子们的惦记。
其实这些都是上辈子岑思颜听汤秀英说的。
说起来她也是个苦命的女人。
嫁了个男人有家暴的恶习,一开始她也是习惯性地忍受,到后来实在是被打得受不了了,就去报警,去居委会、去妇联告状,别人把她男人叫去教育一番,那男人保证得好好的,一定痛改前非,以后好好地过日子。
可是过不了多久,又故态复萌,喝一点酒就把她往死里打。
她想离婚,可周围的人全都劝和不劝离,她男人也一再低头认错,各种保证,女儿也哭着闹着不让他们离婚,汤秀英心一软,这婚就没离成。
后来,又一次被男人打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她脑子一热,抄起桌上的水果刀就朝他捅了过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