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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有精魂说起,血仙已经活了上千年。这上千年的光阴太过漫长了,在那时间的长河中,那几年的时光只不过就是沙滩上的一捻细沙。
人之所以难忘情爱,是因为一生太短暂了,只有短短数十年,最长不过百年。因此一段情爱可以在他们的人生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
但那些纠结的情爱若放到一千年的漫长生命当中,想必早就消磨殆尽。
即使周云砚那些年把她忘了,在血仙的生命里,也没有泛起多大了涟漪。她一个长眠都能耗费几年的光阴,周云砚忘了她将近十年又算得了什么。
但是周云砚毕竟是不同的,他是第一个触摸了血仙,教她习字,陪她玩耍的人。因着周云砚的这份特殊,血仙才生出了执着。
精怪的债是欠不得的。
后来,血仙看多了戏剧和话本,她才明白,她与周云砚,不就是里面说的青梅竹马吗?
那就应当郎情妾意,蜜里调油。
周云砚深邃的双目望着前方的血仙,轻道:“血仙,我必好好待你。”
他第一次见血仙时,血仙便要跟他成亲,还一口一句欢喜他,周云砚曾经怀疑过,血仙究竟懂不懂情爱。
但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她若不懂也没关系,只要陪着他,让他用接下来的岁月来疼她就够了。
血仙摇了摇枝条,道:“我也好好待你。”
躲在地洞里的遁地虎原本以为会有场好戏,谁知那周少将军居然晕倒了!
这招太妙了,以后他若跟老婆吵架吵不过的时候也装晕!
等周云砚醒来,遁地虎觉得好戏要开始了,结果呢?
这一人一精开始黏糊起来了!血仙那血气浓郁的枝条将周云砚围了个结实,若是他的话,早就尖叫了。
周将军居然敢伸手摸!
真没看出来了,周将军好胆色啊!
月朗星稀,银色的月光洒进房中。
周云砚坐在椅子上,血仙坐他怀中,看他给小鼓上色。
周少将军做什么都一本正经,认认真真。手执朱笔,一条一条的涂了上去。
血仙坐他怀里也格外认真,摸摸他的脖子,吹吹他的衣襟,枝条还非常配合的将周云砚的衣襟拉开了。
一精一枝配合的非常默契。
周云砚:“……”这还怎么涂得下去?
“血仙,莫闹。”他放下手中的小鼓,叹气垂眸道。
血仙抬眼望了望他,像盘窝一样,在他怀里蹭了蹭,不动了,只留一条树枝顺着他的衣襟往里钻。
周云砚望着一脸无辜的血仙,一时只能苦笑。
血仙这几个习惯他得好好跟她说一说,一个是总喜欢往裙子下面藏东西,一个是总想钻进他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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