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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不说话,无力地靠着门板。
阿坤却气急了:“现在追还来得及!”
bill抬眼:“杀人的是你,不是我,我总不能每次都护着你。”
阿坤静了一秒,怒极反笑:“呵,你以为我被抓了你就能跑?你怎么解释每次在一旁欣赏我杀人?别骗自己了,你也很享受的,你是我最忠实的观众。我不像你,我想杀就杀,你呢,明明想却端着伪君子的架子,怕脏了自己的手!”
bill却不理阿坤的控诉,只说:“你现在趁乱走还来得及。”
话落也不等阿坤反应,bill一把拉开门踏出主卧。
门板在身后合上,阿坤已经跟了上来,一路上那阴沉沉的声音追着bill:“承认吧,每次你在急诊室看到那些生命垂危的笨蛋,看到那些人身上狰狞的伤口,你想的不是救他们一命,而是怎么将那些伤口玩得更艺术!”
“你每周去教会祷告,你的主会保佑你吗!”
“你这个伪君子,你要是想阻止我,我今天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不过好在,咱们现在可以装作若无其事的离开。记得面带微笑,走的时候和你的朋友大猫打个招呼,有几十双眼睛看着咱们离开,那个女人可以是这里的任何一个人下的手,与咱们无关。”
“呵呵,你认命吧,bill。”
☆、第67章 另一个我4
“,bill,咱们必须杀了那个目击者,她是谁,看到了多少,难道你不好奇吗?”
在经过一轮争吵后,又一次bill落入了下风,阿坤趁机给bill洗脑。
他们都心知肚明,无论如何阿坤的杀人瘾是很难戒掉了,过去几个月的风平浪静只是一场苦苦压抑,而压抑的后果就是这一次的血腥事件来得又快又猛,阿坤连商量的余地都不给。但抛开这些且不谈,阿坤杀人,有史以来头一次有了一位目击者,但只有个背影,得先把这个女人找出来才行。
bill又一次向阿坤妥协,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先把人找到再说其他的。
好吧,只能如此。
bill闭上眼,颓废的陷进沙发里,试图短暂的逃避一会儿现实,然而飞速旋转的大脑连喘气的功夫都不给他,他的太阳穴已经一抽一抽的疼,闪过的画面和蛛丝马迹却越来越绵密。
就在白天,他和隔壁的樊小余、时夜一样,在听到大猫家传来那声尖叫之后,第一时间赶到了大猫的别墅。
bill就穿着昨晚那身衣服,一踏进那个大门他就松了第一口气,大厅里一群男男女女,一个个面色浮肿衣衫不整,还有几个人正从二楼的楼梯上跌撞的跑下来,地摊上清晰的印着匆忙的血脚印,显然案发现场已经遭到了一番破坏。
再上去时,他们都在脚上套上了塑料袋,赶在警察之前,他们必须先一步了解现场情况,尽快商量出最佳的对策。
半分钟后,bill见到了红酒池子里的liliai,她依然是昨晚那个姿势,眼眶大张,瞳孔放大,一脸惊恐的僵硬,皮肤已经呈现青白色,血液大部分流进红酒池,令她看上去像是被吸血鬼吸干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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