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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夜看了他一眼,在时间轴上写下第二桩案件的时间,并第二组证据逐一摆放。

先是一段从平板电脑中调出来的视频,是米先生被害的大楼电梯里拍到的画面,电梯里只有一个人,是时夜。

而拍摄时间恰好是案发之前几分钟。

至于楼顶的画面由于摄像机出现短暂故障而没有拍到。

时夜将米先生的照片,和在案发现场拍下来的印记摊开放在时间轴下。

“米先生显然是被推下楼的,自杀的人不会背对跳楼,而且在米先生的指甲缝里还找到皮屑组织和血渍,说明他在跳楼之前做过挣扎,曾抓着一个人的手。”

陈峥指出疑点:“现场找到的鞋印除了米先生的,还有一双男人球鞋的印子,恰好和我们在你实验室里找到的球鞋鞋底吻合。”

时夜:“可惜我的手背上没有米先生的指痕,否则真是百口莫辩。而且即使我坐电梯上了顶楼,也不能证实人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动机。”

第二桩案件的确证据牵强。

可陈峥却像是诚心找茬儿似的说:“这位米先生是樊小余的崇拜者。”

时夜手上动作一顿,睫毛垂下,在眼下照出一小片阴影:“我连个粉丝都容不下了?”

陈峥:“……”

话落,时夜没给陈峥没完没了的机会,转而在时间轴上写下地三桩案件的时间。

和前面一样,阳光大学的摄像头拍到了时夜出入法医系的画面,他手上还拎着一个黑袋子。

据法医系的学生所说,当天看到化学系教授时夜出入法医系,还有人看到时夜进了系内用来处理实验室所需的湿物、干物的处理间。

所谓干物就是用过的棉花、解剖器具等,湿物就是需要处理掉的内脏,这两者一般会分开放置,并用黑色特制塑胶袋分装。

同时,法医系的学生还说,时夜离开处理间后,他们发现了新的黑色塑胶袋,并在里面看到不属于当天实验所需的内脏。

后来这些湿物经由刑事局带回,由法证部检验,证实属于第三桩案件的死者,也就是三年前诈死的犯人。

最要紧的是,塑料袋上还有一组时夜的指纹。

时夜将死者被解剖的照片,和那些被分装的脏器照片逐一摊开,一手撑桌,说道:“疑点一,我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处理这些内脏的方式有很多,笨一点的办法可以埋掉,可以扔垃圾桶,可以冲厕所。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跑回学校,而且还是白天,还送到我平时不会出入的法医系,生怕没有目击证人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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