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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晃动一下前爪,翻了个半身,继续睡觉。
太阳还没下山,金羽和傅小义返回明月楼找他了。
燕三郎一拂手,屋门就自动开了,这两人进门就喊:
“少爷!”
“嘘!”燕三郎竖指在唇前,做了个噤声手势,再指了指白猫。
猫耳朵动了两下,白猫换了个姿势,把脑袋埋进少年腿缝里,一只前爪一条后腿耷拉下来悬空,但就是没醒。
那两人缩了缩脑袋,声音压得很低:“我们刚从龙牙山回来。”
“有消息?”龙牙山离安涞城有些距离,驾车来回得一个白天,这两人前天就去了。燕三郎受得胜王之托,来这里带回玉太妃,但他也没忘了自己追查的另一个目标。
“龙牙山的主山被辟为龙牙书院的院产,为学子耕读之用。整座山上除了龙牙书院之外,只有三个村落,居民合计三百多人,主要给书院干活,自己也种地打柴。此外,山脚下还有一个小城,称作同集城。虽说是城,人数也就和小镇相仿,大概是四百人左右。”
燕三郎点了点头:“问到人了?”
“小城和村子都跑遍了,至同集城才有人见过庄南甲,至少听外貌描述很像。”庄南甲上了年纪又发福,生得脸善,又常常笑容满面,这种人很容易被记住。
“这么快?”燕三郎原以为要十天半月才能打听出来。
傅小义接过话头:“同集城居民虽然不多,但客栈酒楼林立。听说那里主要供外客落脚,一般是龙牙书院的学子和家人居住。”
是了,龙牙书院学子众多,那么家长来接送或者探望子女,总得有地方住。久而久之,同集城也就形成了相关产业。
金羽笑道:“我们又估摸着,您所说的庄南甲那人吃住必定不差,因此专找高档的酒楼会馆,果然在一处会馆里打听到消息。”
燕三郎点头:“好。”庄南甲在人间游历四十多年,久在富贵乡里熏陶。人嘛,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庄南甲虽说是幽魂一缕,但借助皮囊同样能养成养尊处优的习惯。
同集城那种小地方,低廉的饭馆酒肆不少,但高档的大概是屈指可数,因此金羽两人很快就能打听出情报。
“店伙计确认,七个月前的确有个胖老头入住最好的房间,锦衣玉食,加上使钱大方,因此他印象深刻。”傅小义说,“老头儿住了十二还是十三天,时间对得上。”
被他们干掉的荆信察说过,最后一次跟庄南甲碰面就是在同集城。
“还有呢?”
“老头子经常在酒楼里一睡就是整个白天,到了晚上再出门吃饭遛弯儿。他入住了三五天后,就有人找上门来。”傅小义道,“店伙计回忆,这一行有四、五个,但为首的是个女人,三旬左右,脸皮白净,身段苗条,神态比老头子还雍容,看起来也是富贵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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