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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时候的人们不知道,父亲忙于工作没空管他,他的母亲憎恶他,也惧怕他, 根本不愿意近身照顾,佣人也有样学样,我记得他那时候一岁半,有一次拉裤子都没有人愿意带他去洗。”

这个金蟾知道,人的情绪其实是很容易传染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假如街上遇到熟人,人们最先注意到的,肯定是那个被母亲抱着的孩子,而不是那个跟在母亲身后的孩子,因为情绪——拥抱本来就是爱意的表达,向人们传递着这个孩子是受到宠爱的。

而受到父母珍爱的孩子总是更容易获得别人的眼光与重视,乐湛的母亲不爱他,其他人就会受到这种影响,不会珍惜他。

乐铮抿了一口茶水,眉目沉沉:“我是在十四岁母亲去世后才去跟父亲生活。那时候乐湛已经五岁了,除了说话不顺畅,其他还算正常。”

“变故发生在那一年的夏天。几家人结伴去海边旅游,有几家的孩子趁大人不注意,挖了坑把乐湛竖着埋进了沙子里,只露了脑袋出来。”

“这在古代是一种刑罚,沙子的压强虽然比不上泥土,但绝对不是一个孩子能承受得了的。乐湛不会哭,大人的视线被挡住没有发现,他的母亲也不会注意他。等有人发现不对的时候,潮水都已经快漫延到他的下巴。”

“人们手忙脚乱把他挖出来时他已经脸色紫胀,几乎没了生气。送到医院被抢救过来后,意识就彻底停留在了五岁,对外界也彻底没了反应。”

金蟾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

“我从十五岁开始就一直在外地求学,后来又参加工作,和乐湛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我想你应该看出来了,我的工作很特殊,为了安全起见,很多时候连和他联系都不能。”

“父亲和继母车祸去世后,乐湛已经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我希望他能快乐。”

“老实说我很惊讶,金小姐,这次回来乐湛已经比之前好太多了,对外界有了反应,会撒娇会刷小脾气会说喜欢,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那么一副无欲无求任人摆布的样子。这是你的功劳,金小姐。”

“之前已经换了很多保姆,会选中刘岚也是因为她之前是幼师。但是结果你也看到了。本来我已经不打算相信任何人,准备辞了工作,这不是一个好选择。但是因为你,我想再相信一次。”

“这些年我让人用乐湛挣的钱做了不少投资,足够你两辈子挥霍无度。如果你愿意和乐湛在一起,好好照顾他,那么十五年之后,乐湛名下百分之五十的财产全部都给你。”

十五年之后他也该退下来了,如果这个女人不愿意再继续照顾乐湛,可以把他带在身边。

百分之五十?金蟾在心里默默吐槽:如果我现在说一声,他都会全部给我。

不过她更关心的是另一件事:“你看到了,乐湛思考方式和我们不一样,你怎么知道他说的喜欢就是喜欢一个人那样的喜欢?说不定像喜欢一个玩具那样的,转眼就不喜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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