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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不当赘婿,娶个老婆管着自己也不错?
他忍了忍,终是忍不住笑道:“我披风多得是,你给我做这么多,我哪里穿得过来。”
宫九道:“一天换一件,每天轮流穿即可。”
陆小凤得了便宜还卖乖,道:“看在你一片心意的份上,我就接受吧,以后别这么铺张浪费。”
他看着光滑如水的布匹,想到一件重要的事情,“我等平民百姓穿不得绸缎。”
宫九道:“你是未来驸马爷,也算皇家一份子,自然穿得。”
陆小凤:“…………”
他陆小凤是为了穿绫罗绸缎随便卖身给皇家的男人吗?
不!他陆小凤是为了爱情。
为了爱情,做出再大的牺牲,也是可以理解的。
此时此刻,陆小凤终于敢于承认自己对宫九的感情。
他爱不爱宫九,不敢保证,但是喜欢宫九这点毋庸置疑。
定下披风,宫九便拉着陆小凤继续逛街市。
有道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陆小凤被六件披风收买后,心甘情愿的当起小厮。
宫九停在卖绢花的摊子上,看到一旁皮肤黝黑的汉子小心翼翼地将一朵紫芍药插到妻子的头发上,歪着脑袋瞅向陆小凤。
陆小凤:“……你想要?”
宫九微微抬高下巴,傲娇道:“我会看上这种不符合我身份的东西吗?”
陆小凤秒懂,笑道:“瞧我这嘴,又说错话了。不是你想,是我想。世……”
在外头不好称呼宫九为世子,遂改口道:“希望郡主放下身段,赏脸一戴。”
宫九眸底流露出丝丝愉悦的笑意,道:“既然你诚心诚意地恳求我,我就勉为其难地戴上一戴。”
陆小凤在摊位上扫了一眼,挑了两朵粉色的牡丹花,一左一右戴在宫九头发上。
宫九皱着眉头道:“怎么是粉的?”
想到之前陆小凤说她穿粉嫩一点的好看,神色不由得变得古怪。陆小凤的审美颇为一言难尽,与无数宅男直男在同一频道上,对粉色皆是情有独钟。
听到宫九的言论,陆小凤心里不满。
粉色多鲜嫩、可爱啊,配小姑娘正好,宫九怎么还嫌弃上了?
“你要是不喜欢,我再给你挑。”
“不用。”宫九揪了揪男人的小胡子,娇笑道:“好歹是你一番心意,我岂能辜负。”
两人情意绵绵地你看我,我看你,似要到天荒地老。
宫九红唇轻启,道:“我想吃雪花糕,你去给我买。”
陆小凤:“…………”
呵,一腔热情喂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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