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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鑫长叹一口气,这个女儿实在是不聪明,就跟她生母一样,是个不聪明的女人。

但是不聪明也不妨碍她成为一个女人应该有的价值。

就像她那个短命鬼的娘一样,一样的不聪明,却一样能勾到人。

叶鑫忽然想起那个他曾经辜负过的女人,他与她仅仅相处了三年,她为他奉献了一生。三年之中,在最缱绻的时候,他也曾经动过十秒钟的念头,是不是和这个善良质朴又贤惠美丽的女人过一生。

不过,好在他及时放弃了这个可怕的想法。

而叶可可,是那个女人留给他的“礼物”,也是一笔债。但是在商言商,债也能够变成财富的嘛。

浸淫商场权谋、沉浮三十余载的叶鑫早就练就了金刚不坏之心。女儿,有的是。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叶鑫继续说道:“没事你可以不用去公司,工资和家用照发。有困那就提,别的都是次要的,江小姐满意是最重要的。”

叶鑫意味深长地看看叶可可:“我们有一单,不,不止一单生意想和□□往来,可可,如果你能够成功,哪怕三五个单子,哪怕一两年,对于我们也是极大的帮助。”

“你明白的可可,我对你寄予厚望。”叶鑫握住叶可可的手,他的手心炽热,仿佛世界唾手可得。他灭有发现,叶可可的手很冷,仿佛经历过狂风暴雨。

叶可可再迟钝,也终于觉察出这个“江小姐”不是普通人。

她生命中还有第二个“江小姐”吗?

福尔摩斯说的,排除所有不可能之后,剩下的,不管多难以置信,就是唯一的事实。

她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出叶鑫的书房的。

只记得随后叶家这个当家人吩咐家里的帮佣:“把三楼西边的套房收拾出来给大小姐用,暂住一楼这么久也不见你们收拾好房间,真不知道给你们工资是做什么用的。”

宋胜男气得摔门,叶庆澜揉着眼睛从房间里探出头:“谁?谁要住在三楼西套?那个房间我要,我喜欢那个房间。爸爸……”

然,叶鑫不为所动。

哪怕叶庆澜是他最疼爱的小女儿,然,利字当头,叶鑫决定把叶可可捧得高高的。

三楼,在叶家三层的小别野,已经是到了天了。

叶可可并无半点欣喜,她的面部神经在一瞬间全部罢工。更甚,她的血液甚至无法正常流淌进心脏。

她看着管家小心翼翼地将她床底下的古旧书籍整箱整箱地往楼上运;听见王姐一边惮着灰尘一边说:“大小姐的书真多,果然,都说多的人就是有本事的。那句话怎么说:富有诗书。你看,越富有,诗书越多。”

呵,年前还说叶可可这些古旧书籍应该每天洒扫消毒的人,转眼,就变了。

到底是王姐变了?还是她叶可可变了?还是这个风向变了?叶可可迷茫了。

三楼西是套房,里间卧室带一个小型衣帽间,外间书房有大大的老板桌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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