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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拖长了声音。
“算了,反正我也不是很惊讶。”她一只手撑在发际,将碎发往后带,“说真的,那里确实是个放松的好去处。也许哪个周末?”
“当然了。”我连忙说,说话时,又配上我最真诚的笑容,“我总是很愿意和你分享周末的时光。”
潘德小姐眯了眯眼睛,到底没有过多怪罪,似乎打算饶恕我。
这时,一只黑羽黄喙的鸟跳到了隔壁的桌子上。这对于不是全封闭、周围绿化又好的食阁来说非常常见,我本来没当回事——
桌对面的人忽然抬起了手,肌肉连同皮肤都绷得紧紧的,立马站起来,离我两米远。
我有了新发现:潘德小姐怕鸟。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我挥了挥手将讨生活的八哥赶走了,道:“我不知道你还怕鸟。”
“我不怕鸟。”潘德小姐说。
尽管鸟已离我们远去,她还是不肯坐下,双手僵硬地放下来,就差没贴着身体两侧了。我没拆她的台,几口把鸡饭吃完,擦着嘴站起来:“走吧。”
她仍旧不动。
我微微挑眉。
“你不要买一份带走吗?”她看着我,装作浑不在意的样子。
我不由失笑,点点头:“你说得对。”
鸟的插曲没有让她烦恼太久,补好了妆,潘德小姐又提议我们沿着尼考尔大道散步。这条路风景还不错,而且越靠近滨海桥,景色就越好——过了桥就是鱼尾狮公园,新加坡的大半地标,在那儿都一览无余。
我有点儿想拉她的手。她偶尔也会想要和我手牵着手、毫无目的地闲逛吗?我想漫步于或熟悉或陌生的街道,多少也能算作是潘德小姐的一种兴趣,但她究竟是更喜欢哪一种呢,十指相扣还是肩并着肩?我当然也问不出口,“想要牵手”这种问题,与其说是询问,还不说是在撒娇。
如果等到项目结束以后……
但我对自己又太熟悉了。
难道仅仅是去除了法律上的担忧,我就能自如地在新加坡这样的地方与她握紧了手吗?
那就不是我。
有的人可以做到,有的人,不管是男是女、从事什么行业,可就是举手投足都有一种视他人作泥俑、无所畏惧的勇气。有的男同志从酒吧被带去了警局,第一反应是跟朋友发消息说刚刚坐了警车,而且开车的警员还长得特别帅,是他的菜——这当然也算是一种对于社会“矫正”系统的娱乐化消解,但我即便付出余生,也许都做不到这种程度。
我并非是那样张扬明快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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