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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我待在沙发上好长时间没动,缓了几分钟,才将高跟鞋慢慢脱下来。刚刚在大堂我真是差些一狠心就脱了鞋光脚上楼了,结果碰见了住同一层的邻居,我才坚持着忍耐到进门。

鞋揭下来,我还以为后跟会掉一层皮。结果后跟好好的不说,脚底连个水泡也没起,只是拇指多少显得红肿,此刻从高跟鞋里解放出来,酸得没边。

人的适应力真是可怕。

我活动着脚踝,将耳坠取下来。长裙仍裹着我,簇拥我到了衣帽间——先前拿出来的运动衣还堆在地上。我拉上窗帘,右手伸到颈后一扯,随手抄起件速干T恤往身上套,终于开始收拾。

拖完客厅——次卧我已经放弃了——以后,我没头没尾地又把拖把原样拎回浴室,并不冲洗,反而卸起妆来。平常我做事很少这样毫无章法,但开始收拾的那一瞬间我只想着逃避,如果能顺道处理掉些许庶务当然是最好的;即使情况变遭,我也不会沮丧。

镜子里已然脱妆的我和领口还沾着点口红印的速干T恤十分般配。像个小丑。

这件事是我的错。

人家是什么人,年纪轻轻已经是合伙人了,我还当花瓶鉴赏呢,鉴赏来鉴赏去,在这么大的事情上栽了跟头。老大交待的本来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侥幸办妥了,我还沾沾自喜,以为潘德小姐被蒙在鼓里呢。

这黄雀装的……我心里过了好几个脏词,到底不愿用在潘德小姐身上。

是因为我太寂寞了吗?

最近确实不大对劲,这两次单独会面尤甚,我显然有点找不着北了。一切都过分顺利,明明什么具体的情报都没拿着,我还是在错觉中沉迷而不自知,竟然以为这种会面中真有私人意愿的可能。

又或者最开始我就不该兵行险着。大老板交待的事又不是只有这一种办法,从林一民那边套话不是办吗?走明路给BCG当内应不是办吗?

为什么非要接近潘德小姐?

今晚我终于知道,自己此前是大错特错了。

我玩不过她。如果对手是她,我又孤立无援,那就必须步步为营。我走十步,她走一步,长此以往,我才能创造出那么一点儿先机。

至于我的心猿意马……

在凌晨五六点,我想明白了。我就是欠的——这就很好解决,我检索了一下各种热门玩具的测评,最后买了其中两个。平常工作太忙,我几乎没想过这事,也就生理期之前有点“生理性的波动”。从科学的角度来说,现在我三十岁了,我的身体应该在为基因传递做最后的努力,分泌大量的催产素: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偶尔不敢多看潘德小姐。

相信科学,不要瞎想。

谢天谢地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动物性需求总是轻易地就能得到缓解,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全情投入到工作当中。

完成我的采购,我顺手就点开软件给乔瑟琳发了条消息:“早上好。我可以尽快见到利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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