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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扬了扬眉。她的身材肯定维持得非常好。
这时潘德小姐点的配菜猫耳朵上来了。她再次邀我一块儿吃点——点餐的时候,她就说我们可以一起分享,我当时以为她是客套,拒绝得很委婉——她看上去真的很诚恳,我不想显得不友好,就拿勺子舀了一块。我是真没想到她会愿意和我吃同一盘菜。就不说我们只是工作上的合作方关系,我和老大,已经算非常亲近了,他都从没有答应过和我去吃合餐制的中餐。我知道这可能是印度裔的习惯,就像我们北方人很少用公筷一样。
她好像是真的不介意。见我尝了,她立刻就问:“怎么样?”
“很不错。”我说,因为她看上去非常期待,我不忍心说实话。我又补充道:“但这不是我吃过最好的猫耳面。萨默维尔那边有一家意大利移民开的小餐馆,后来搬到波士顿市区了。他们家的猫耳朵……我到MIT的第二年吃过一次,从此不能忘怀。这也是为什么我从来没尝过这家的猫耳面。”
“我知道你说的那家店。大学第一年我就去了,后来有一阵子周末去得太频繁,结果重了四磅。”她一手托着脸,正陷入回忆,“但他们的披萨……”
“噢。快忘了吧!”我和她相视而笑。
“原本我以为已经过去很久了。”主食上来的时候,她忽然说,“我是说大学时候的事。但刚刚我们谈到的时候,我又发现记忆非常清晰,就好像那些街道、那些食物昨天还出现在我生活中一样。”
“有些人正好和你相反。”我努力用大人的方式卷意面,“当你开始一份全职工作,时间真的会过得很快。有些人会觉得做学生的日子恍若昨日,拿第一份年终奖买了什么他还历历在目——明明都已经工作十年了。”
“你为什么像小孩儿一样用叉子?”她说。
“好吧,还是被你注意到了。”我一愣,开起玩笑,“你可以理解为这是我童心的外显。”
“是那样吗?”
“是那样。”
她淡淡一笑:“哪一种是你?”
“什么?”
“刚才的话题。你觉得校园生活就在昨天吗?”
用过午饭,我们似乎都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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