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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朗明哥深陷噩梦中,梦中的他不再是世界贵族,而是一个偏僻国家的平民,这个国家的人能吃到的是和沙砾一样粗糙的谷米、腌制的萝卜、风干的臭咸鱼、沾着海盐的饭团、最好的食物竟然是一种叫纳豆的臭烘烘黏糊糊的东西。
他看到美丽优雅高贵的母亲穿着破破烂烂的破布,端着没有几粒米的稀粥放在他身前,“多弗,今天只有这些了,你父亲去雨之国干活已经一个月没回来了,家里明天就没有吃的了,我会去酒馆招待武士大人们,你要照顾好克拉松知道吗?”
她说的招待当然不止是端茶送水这种,低级酒馆的侍女八成兼职做皮肉生意,多弗朗明哥盯着碗里清亮的米汤,一把掀翻了桌子跑了出去,身后是母亲焦急的呼喊。
外面下着大雨,豆大的雨水砸的脸上身上发疼,多弗身上的衣服比母亲要好一些,可也耐不住雨水,马上就湿透了。外面的天气很是寒冷,不出几分钟,多弗朗明哥身上的热气就被冲散了,他站在雨里,仿佛孤身一身。
“肯定是米尔斯搞的鬼!”多弗朗明哥恶狠狠地擦了把脸,但是没有用,很快,又被浇成了落汤鸡。回过头看向雨雾中低矮的茅草房,回去起码能避雨,从来没被淋湿的多弗第一次尝到贫穷无屋的人的滋味,可是他不能回去,米尔斯说不定就在附近偷偷打量他,等着看他的笑话呢。
“不过是区区大雨怎么奈何的了我。”多弗朗明哥怒气冲冲地准备自谋生路了,这时,一个小小的身影被一条瘦而凶的恶狗追赶着朝他慌不择路地跑来。
“让开啊!!!”
被下等贱民撞在身上,跌进泥水坑里的滋味,多弗朗明哥也是第一次尝试,还没等他把身上的贱民推开,恶犬便扑上来撕咬,最后抢走了贱民抱在怀里的油纸袋。
“滚开!”多弗朗明哥使劲推了贱民小子一把。
“你也太逊了,要不是你被狗咬我也不会丢下食物救你,你还骂我?”弥彦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水,他穿的是雨之国特产油布制作的雨衣,没被淋湿。“还有,你穿的这么破烂也不是贵族啊,凭什么贱民贱民的叫我?你能活这么大可真是奇迹。”
平民杀死平民放在大国里可能有武士会管理,可是放在雨之国这种地方,死了就死了,根本没人过问。
多弗朗明哥没有说话,他打量了下弥彦的雨衣,又对比了下两人的力气,身边没有奴隶存在,他肯定是抢不到的。于是说了几句狠话走了。
“奇怪的小鬼,我也太倒霉了。”弥彦说着,和多弗朗明哥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离开自己家破烂的茅草屋,多弗朗明哥也没见到更好的房子,这里的人的房子几乎都一样的破烂,偶有几座木屋也都显示出颓败萧瑟的气氛,没人住的屋子也都被流浪儿、流民或者野狗占据,他一靠近就遭到驱赶。
在雨里跋涉一个小时后,多弗朗明哥的肚子饥饿地叫起来,这也是他第一次品尝到挨饿的滋味。
腹部火烧火燎,可往日伸手就能拿到的食物如今却遍寻不着,玛丽乔亚上,结果子的树到处都是,他都懒得吃,可是这里一棵都没有。
“混账米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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