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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谁乱想了……”姜念衫被人戳穿了想法,脸一下子热起来,“我是说你……算了。”
她没有程羽珂那么伶牙俐齿的,在这种问题上不会找借口,干脆关了灯,一头埋在被子里睡了过去。
程羽珂见她不动了,起身把房间里的灯关了,关上门轻手轻脚出去了,刚出门就接到一通电话:“喂?哪位?”
“小家伙,上午我说的想出书,还作数吗?”
“作数,你有稿子了吗?”
“嗯,现在有空吗?我家那个刚刚出去玩钱了,不在家。”
程羽珂抬手看了一眼时间,还不到九点:“可以,我去接你。”
夏末秋初的时候气候最好,穿着半袖走在夜路上一点都不冷,潮气也没有那么重,让人不自觉想多待一会儿。
中央公园里一贯的人多,倒是学生们不怎么出来了,快开学了,应该都在家里赶作业。
“这么厚的稿子,都是你手写的?”
倒不是说她的字不好看,相反的,她的字相当工整。只不过现在几乎没什么人用手稿了,一本书动辄几十几百万字,还不得把手写断了?
而且现在网文多火啊,打字速度不够都来不及更新。手稿这种东西几乎都要绝迹了,不过看的出这沓纸有些年头了,纸都有些泛黄了。
“是,很早以前就开始写了,大概刚嫁人的时候吧,结婚第二天晚上,我就被打得满身淤青。我觉得这个男人简直是禽兽,刚好当动物观察了。”
女人换了新衣服,也洗过了澡,不再蓬头垢面,头发扎了起来,相当清爽。说话的时候依旧面带笑容,可眼角的淤青又显示着:才几个钟头不见,又添了新伤。
程羽珂看着心里不舒服,像是被填了一块干涩的海绵,塞得她心钝钝的痛。
当下拉着她往小卖部走去,提留着两根冰棒过来,往她手里一塞:“吃一个敷一个。”
“多浪费啊,一人一个吃了算了。”女人把其中一个又递回来,自顾自撕开一个就吃起来,“这东西对我来说是奢侈品,一直都不舍得吃,你也算帮我圆了个梦。”
“小家伙,你看书的速度怎么样?”
“嗯……挺快的吧,怎么了?”
“就这些。”女人指着她手上的稿子,“一个晚上读的完吗?”
“可以。”程羽珂一捏就清楚了,虽然纸看着厚,但多半是因为浸了墨涨起来了,撑死二十多万字。
“好,我几乎不求人的,可是今天,我想请你一定要在凌晨五点前读完。”
程羽珂叼着那木棍子,含糊不清地问:“为什么?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因为明天是我的生日,我的愿望是,有人能知道我的故事,记住我的名字。”女人望向天空,天上布满了星星,明天一定会是晴空万里,可惜,她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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