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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她手上可用的钱财是很有限的,动钱就基本绕不开自己的丈夫,所以想花钱搞事情的难度非常之高,也正因为此,在不把丈夫出轨的事儿曝光出去的情况下,她拿那位小三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毕竟像她这样传统且端庄的女人,一贯不喜欢家丑外扬,也做不出上门打小三的行为,甚至心底里还想着丈夫能够回心转意。
种种限制如此之多,她想谋夺丈夫手中的公司股份,没人帮忙就真的只能等到离婚的时候打官司了,而法官的判决,可不一定都能达到预期。
第167章
“社长,这是霜花店剧组返给我们的最终版合同,如果没有问题,今天下午我们会派人过去正式签约。”
李贤因正和崔仁根打着哑迷的时候,康郑渊走了进来,适时地汇报了有关《霜花店》的投资事宜。
尽管在会议上对此事表现得很感兴趣,李贤因也有想过借机让S.M CC发展一些影视圈的投资渠道,但投资《霜花店》这件事儿在李贤因这到底也算不上太重要,特别是如今麻烦事儿一大堆,他着实没什么闲心步步跟进,干脆直接丢给康郑渊练手了。
他这个新助理此前一直是个小喽啰,尽管毕业院校还不错,却也没对他的工作带来多少帮助,短暂的工作生涯都在各种打杂中度过,自然也就没见过多少大市面,对某些商业流程空有理论却无实践,拿《霜花店》的投资让他练练手、开阔一下实践经验也是不错的主意。
反正这个投资失败的概率着实不高,只要不在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设置的隐藏条款坑到,基本没可能出意外。
当然,就算真出了意外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法务部会去收拾烂摊子的。
再说了,培养新人嘛,总是会在培养途中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损失,像吴智彬那样刚成年就出来工作,又有些少年老成、脑子转得飞快的年轻人总是少数。
李贤因粗略地扫了几眼预版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当然不会找出什么明显的问题,这毕竟是双方谈了快一周的时间、妥协与修改了很多次才最终确定的合同版本,真要有什么明显问题,早就被律师看出来了,哪里还会打印出来送到李贤因面前,那不是找骂呢嘛……
“可以,下午签约的时候你也一起去吧,多和对方社长沟通几句。”
康郑渊知道社长的意思,这是想让他和人家拉拉关系,如果这次处得不错,那下次再合作的概率将会大大提高,如果能把OPUS发展成他们在电影圈的固定投资渠道,怎么说都是件好事。
不管韩国、华夏、欧美,还是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电影圈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排外,一些大型财团挥舞着支票想获得电影圈的入场券,可最后的结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契机,难免有些事倍功半,韩国一些专门运营爱豆团体的公司在做大做强之后却依旧难以培育出电影演员的主要原因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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