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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姑娘脸上的歉意看起来还挺真诚的,可说出的话并没有多少松口的迹象,以至于李贤因啧了一声,感觉自己一直都在做无用功。

她的意思,不过就是觉得S.M的电影资源不行,就算有了演员子公司,可世界各地的电影圈都要比电视圈难进很多,如果错过了这一次名气带来的红利,可能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实际上,张娜拉也有出演过电影,而且成绩还不错,可距离票房冠军和冲出韩国又有一些距离,她显然是想借助出演华夏电影的机会让自己在整个亚洲范围内扩大知名度,而S.M在她看来已经不能为自己的事业提供太多资源和帮助。

说白了,这姑娘就是不认同李贤因那套“有很多时间和余地”的说法,她和她的父亲都认为现在时间紧迫,没必要好好思考,反正先埋头往前冲就对了,时间不等人啊。

两个人从基本的观念开始,一直到对未来的想法都有很大的差异,这导致谈话的时间越长,双方从心底里就越不愉快,而且掰扯来掰扯去,根本就没有进展。

这场谈话最后还是走向了李贤因最初极力避免的结局,他是真心希望张娜拉能在看似事业巅峰的时候好好沉淀自己,不要急着接新作品,否则浮躁的情绪可能会让她的演艺生涯出现一些麻烦。

然而对方始终不领情,所以说啊,在工作中,家人是很麻烦的一个群体,他可不信张娜拉目前的想法没有其父在其中引导。

她的父亲本质上还是为了女儿的发展前景在考虑,因为之前的合同太过苛刻,人家从心底里就根本不信任S.M,不管你换社长还是整合公司,人家一律当做看不见,反正你们就是一家吸血鬼公司!

这种我不听我不听,我就要逐渐把经纪约转移、等08年才能更顺利的离开S.M的架势实在让李贤因有些头疼,在思考了一晚上之后,最后还是放弃了。

本来吧,这次大规模的改动经纪合约,对于艺人们是大好事儿,提高分成、取消一些不合理的人身限制条件、约定每三年艺人可以申请新的经纪合约、勤奋努力给公司创造固定价值的艺人们能开自己的厂牌和工作室、同公司一起合作十二年就分房......

有些条款在华夏很常见,在韩国就属于让人耳目一新的内容,新合同的优越可以说冠绝南韩娱乐圈,然而就是这样还要和他扯那么多,搞得主动送福利的他和个傻子一样!

“让张娜拉的经纪人把话传达给她,如果她想走,不用等到08年,现在就可以提前解约,公司刚好在合同改制,清人也就是顺手的事儿,S.M不养闲人,也不养整天闲着没事想跳槽的人。”

其实旗下大部分艺人提前解约都需要支付巨额的违约金,最低30亿韩元起付,如果是东神这样的当红组合,那直接按这些年来的总收益比例付违约费,基本上不会低于百亿。

这个条款是现如今的合同中,李贤因唯一不打算做任何改动的地方,违约了就得赔钱,你说走就走,我不要面子的吗?!

他现在不计较违约金,让不想继续合作的人直接滚蛋已经很仁至义尽了,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到合同改制结束、大家都换了新合同之后,那不管谁想走都得给他赔钱。

这段做决定的时间他们最好不要有其他的动作,在解约之前给自己找借口是很多艺人都会做的事儿,而大部分时候都是公司方被骂,真要出现这种状况,李贤因可能会一气之下反悔,先让人陪出天价违约款再说,他真的很讨厌被恶意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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