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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是都觉得她脾气太好了,对于这种,沈清疏见都不见,通通轰出去了事,敢去地里闹的,直接抓起来吃几天牢饭,就个个都老实了。

干满三个月以上的百姓,每个都分到了四亩地,没干满的,沈清疏也规定,折合天数少分一些,或者先分四亩,在之后修路的工程里补足天数便是。

这其中有些百姓是半信半疑,加入的时间比较晚,自然大都选的后者。

满足做工百姓之后,还剩下的一小部分土地,沈清疏才以市价价格出售,尽量做了种种限制,优先卖给自耕农。

这些收入回笼了一部分资金,沈清疏从府库里又添了一部分,用来给农民“放贷”。

每到青黄不接时节,去年收获的粮食剩的不多了,新一季的耕种又要开始,农民们都得勒紧了裤腰带,有时还不得不借贷度日。

而民间的高利贷,九出十三归都已经算是很厚道的,农民一年辛苦劳作下来,大部分的收益却都被高利贷攫取了,第二年不得不再借,驴打滚,利滚利,越借越多,最终还不上,沦为大户的佃农或家奴。

古代统治者也曾经试过国家借贷,但政策到了地方上,具体执行时总是走形,沈清疏反正一县之地,她想怎么搞怎么搞。

这些钱她以小额借贷的形式发放,只借给农民,年息暂时取百分之五试一试,并不赚钱,只用来弥补坏账。

这个消息一出,惊呆了城中放高利贷的财主,在他们看来,这么低的利息,不就等于是白送钱吗。

他们观察几天,发现县衙真的这么搞,农民们居然也真的相信,敢去县衙借钱。

一帮财主聚在了一起商讨对策,所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谁不急啊,可真的分地之后,沈清疏威望达到了顶点,说她的坏话,百姓不听不信,甚至还跟你急。

放贷的文书们同样不敢收钱捣乱,知县数算厉害得很,亲自盯着,账目有什么问题一眼就给你揪出来。

想弹劾她却也没什么好弹劾的,一帮土财主能攀到的官员,也根本不敢去构陷她,不然真当大理寺是吃素的啊。

明面上不行,暗地里呢,盘踞在岳水之上的水匪被剿灭了,制造意外的难度大了无数倍。

找人刺杀呢,又听说这位大人骑射娴熟,一般人根本奈何不了她,而且刺杀朝廷命官,也没谁真的敢,你推我我推你,哪个都不想承担责任。

什么,你说夫人好绑架,绑架她政策也不会取消,要是威胁取消,那谁绑的人,不是不打自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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