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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耳钉没了。
所有人都以为那红色耳钉是接收主人信号的接收器,实则不然。
那耳钉是信号发送器,是当年出事之后,她刻意给陈歆沫装上的,因为时间有限,来不及内置,就直接当做耳钉戴在了耳垂。
正常而言,行凶者不该专门把信号接收器扔掉,除非……他知道这是定位发送器,或者他在行凶时,觉得不停闪动的耳钉可能会暴露位置,再或者,耳钉是不小心自己掉的。
可如果是不小心自己掉的,它又怎么会出现在隆德广场?
那个时间 ,陈歆沫显然已经出事,不可能是陈歆沫戴去的隆德广场。
尤其为什么它又去了垃圾场?
难道是耳钉不小心掉在地上,被环卫工打扫之后倒进垃圾箱,然后由垃圾车拉去的垃圾站,再拉去垃圾场?
可通常而言,环卫工人有自己的垃圾三轮,是不会随便把垃圾倒在其他垃圾桶的。
而且,这耳钉安装的非常结实,手动抠都要费力才能抠掉,自己不小心掉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所以耳钉不是自己掉的。
那是行凶者觉得耳钉的闪动暴露位置?
这个可能性也不大,毕竟耳钉只有在信号干扰时才会闪动,并且只要散开头发就能遮住那不算明亮的闪光。
两种可能都排除了,那就只剩……行凶者知道那是定位器!
能一眼分辨出那是定位器的,必然是业内行家,就算不是,至少也得是个售卖零件的从业者,再加上他或者他的团伙里有人会破解密码,而且技术相当纯属,这样范围又缩小了。
陈雨轩第二天一早就把线索提供给了警方。
接连两天两夜没睡,陈雨轩实在有些撑不住,八点联络过警方就躺下睡了,并没有睡很久,不到十二点又起来,拿了钥匙带着昨晚整理的清单直奔电子城。
买完出来,已经是傍晚五点多,天都黑了,陈雨轩这才觉得有点饿了,刚想随便找家饭店吃点饭,罗淑芬的催命电话就打了过来。
“还有半小时,快到了吧?人家小郑都已经到了,看看人家多上心,你也快这点儿,别迟了,显得咱多没礼貌。”
——对了,相亲,她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陈雨轩心乱如麻,急着回家,又不好这时候再爽约,万一她妈闹起来更麻烦,想了下,反正自己也是要吃饭,相亲的店也不远,干脆就过去一趟,一举两得,还能省得日后麻烦。
“呃……好,我……我知道了,这边堵车,我尽量不迟到。”
“什么叫尽量?你该不会……还没从家出来吧?!”
她妈从小到大都是这么敏锐,说罢就挂了电话打了视频过来。
陈雨轩紧跑两步上了车,坐稳了才接了视频。
“我真堵车呢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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