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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回荡着部落人毫不遮掩的指指点点:
“好歹毒。”
“嫉妒使人丑陋。”
“难怪大熊部落的人那么不要脸,一天天惦记别人的先祖,也就只有他们屁股底下的那头熊不嫌弃他们了。”
战士:“……”我不是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他只是想抢回辛辛苦苦杀死的猎物而已啊!
该怎么说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证明大熊部落从一开始就没想抢占部落的领地,也没打算和部落开战,只是熊帕自作主张,非要去狩猎一头霸王铁甲来巩固自己第一勇士的地位?
这时,脚步声传来。
两伙人同时扭头看去,岩惊喜地睁大眼睛:“先祖!风!”
树叶在风中晃动,只见风背着林烁,身影从树林中出现,一步一步向匕首山走来。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起小粉红,我听到的起源是,小粉红这个称呼其实就源自jj,因为jj的论坛是粉红色的,在某个公知盛行的年代,因为论坛里的妹子不吃洗脑包,某些恼羞成怒的公知就开始地图炮,称呼爱国青年小粉红,一开始是污名化的称谓,但现在双方好像都会用。
第34章 主角狩猎的第十二天
落后半步远的地方,?熊帕弓腰塌背,和自己的熊一起谄媚道:“大哥,这小子肩膀多硬哪,?趴着不舒服,?来我的熊背上,?又软又宽阔,还有厚厚的皮毛,?保证你舒舒服服,?暖暖和和、骑了还想骑……”
“嗷呜!”棕熊用力点头,两只半圆形的耳朵晃啊晃,让人想要抓在手里蹂.躏。
林烁觊觎棕熊的皮毛很久了,?轻咳一声:“风……”
“不行!”风冷冷地看了熊帕一眼:“你想都别想!”
连敌人的熊都想骑!就不怕他们使什么坏心眼?
还是说,?棕熊的后背真就那么诱人,比自己用起来舒服?
风朝棕熊看了一眼,看得它熊胆一颤,两爪抱头:“嘤。”
“哼!”
风决定回去多吃几块肉,?争取让自己的肩膀变得更宽阔。
他背着林烁,走到部落的阵营里。
“先祖这是怎么了?”众人关心道。
“没事。”林烁还是有偶像包袱的,?他拍了一下风的肩膀,示意风把自己放下来,?挺直腰板道:“就是脚腕扭了,?不过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外骨骼装甲可以靠收集空气中的游离电荷充电,目前有百分之五的电量,?够他用一阵子的。
林烁看了眼风:“是吧?”
黑发青年记得路上对林烁的承诺,抿着嘴唇,点头道:“嗯。”
部落里的人熟悉他面无表情的样子,看不出风的耳朵根悄悄红了一点。
他们道:“没事就好。”
“先祖,?你在旁边歇着,看我们和大熊部落的毛贼打架!”
毛贼,有毛的贼,等于大熊部落的贼人加贼熊。
“看我一个打俩!”
“我一个打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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