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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实的雕花大门背后,是一股黏腻腥臭的味道,很像海边或者菜市场里死亡多时的鱼类散发出腥味,朝歌不自觉的揉了揉鼻子。

段越小心翼翼的留了一道门缝,“不对劲,咱们就撤,绝对不逞强。”

夸张浮华的水晶吊灯,映出青年无暇的面容,乌发雪肤,整个人干净得像是雪堆出来的一样,段越觉得朝歌并没有变,还是跟以前一样面冷心热,可又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叫他不敢接近,也不敢多思多想。

两人在米色欧式长沙发上坐下,段越不敢轻举妄动,而朝歌则兴致勃勃的演起戏来。

“不过两年没见,你和周翔宇都变了很多,变得我都不敢认了。”朝歌一开口,便叫对面的段越羞愧的低下了头。

“怎么了?”朝歌将拐杖放在一旁,“今天特地来探望你,就是来聊天的,怎么你倒不说话了。”

围巾和帽子都没有取下来,段越双手紧紧捏着裤子,心里的话不由自主的就吐露出来了。

朝歌因病早早休学,进入大四之后,陶杰照样潇洒过活,根本没有就业压力,段越虽然是陵城本地人,又是名牌大学生,结果因为肥胖工作连连受阻,甚至被暗恋的女生骂做肥猪。

“当时太年轻了吧,就觉得人生没有希望,整天躲在宿舍里打游戏吃外卖,有天差点猝死了,结果是周翔宇把我给救回来了,他像是变了一个人,能说会道的,还进入了什么大公司,简直就跟开了挂一样。”

段越取下自己的帽子,头上只有稀疏的几缕头发,他苦笑道,“人呀,以为不劳而获就是天大的幸运,结果没想到,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自己能承担的。”

朝歌长吁一口气,只能说意料之内了,很可能,在自己在陵城大学和曾经的室友碰面的第一刻,周翔宇也在预谋将自己拖进这片泥沼之中。

“我已经是这样了,朝歌,你逃吧,逃得远远的,院长已经失踪了,什么学历,什么毕业证都是狗屁吗,命才是最重要的。”

段越还在苦口婆心的劝着,他现在也不奢望能回到原来的生活,但至少不要让朝歌也走上这条不归路。

青年站起身子,缓缓走到客厅落地窗前,透明的玻璃映出院落里略显荒芜的灌木丛,乌云还沉甸甸的压在天边。

“那周翔宇呢,他躲到哪里去了?”朝歌问道。

段越突然呼吸一滞,朝歌回过头,顺着他的视线朝上看,只看到水晶灯上盘旋着一条人形。

虽然说是人形,只是勉强长着脑袋和四肢,浑身都被一层黑色的皮质包裹着,像是一条长蛇一样,诡异到极点。

“朝歌。”嘶哑的声音,显然就是朝歌在电话里听到周翔宇的声音。

“呵呵。”周翔宇低声笑起来,慢慢的探出身子,水晶灯吊在天花板上,左右摆动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动。

“果然是个废物。”周翔宇朝着段越裂开嘴巴,得意看着废物被吓得躲到沙发后面。

“你一直都很聪明,只可惜天生就是个残废,陶杰呢,也不过是个一根筋的蠢货,没了爸爸没了钱,就什么都不是,只有我,才是笑到最后的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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