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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肖为了这次丢石子练了很久,从昨日开始便对着院子里的鸟练手,方才能今日一击即中。

本来还沾沾自喜砸到了,结果对面黑丫头一转过身看见他,脸突然就红了不说竟然还含羞带怯地看了他一眼。

昨日她还说不……分明是嘴硬,悄悄的阿肖的耳朵又红了。

阿肖自觉用最潇洒地姿态比划完要将食盒放入狗洞让黑丫头去拿。

一抬头便只看见黑丫头远去的背影。

这是害羞了?只看见黑丫头的背影,他当下便决定要去找少爷好好学写字。

当然不是为了那个黑丫头,而是…而是…他也要学着少爷不露声色地丢纸团,这样才能体现他的英俊潇洒,阿肖想明白之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回了二楼。

青花悄悄去狗洞取了食盒打了帘子进屋,便看见小姐正靠在椅子上双手拿着本《尚书》,书盖在小姐的小脸上只露出一截粉嫩地樱唇和精致的下巴,鸦羽般的发丝如瀑般散落在背后,随着深长地呼吸起伏。

青花轻轻摇醒小姐,小姐可说了若是再背不下来今日便不睡觉了。

林清清被摇醒的时候,迷迷糊糊的地看着眼前的青花,只有满脑子的懊恼,竟然会背书背睡着了,浪费了这么久的时间。

接过青枝交回来的食盒,林清清迫不及待地打开食盒。

裴涵这么可爱的小弟弟应该会给她写回信。

果然洗得光亮可鉴的碗盘里放着张折得整整齐齐四四方方的纸条。

“我很喜欢。”

优雅清冷地四个字,笔挺的走势隐隐彰显着主人的风骨,这是裴弈的字。

翻了半天没看到小裴涵的字条。

难道…难道…

裴弈很喜欢吃大馒头。

从小金尊玉贵锦衣玉食养大的大少爷,第一次吃大馒头,便被四四方方的奶香馒头给俘获了。

林清清越想越觉得很对,裴弈其实是个面冷心热的人,表面上清冷孤僻不爱说话,其实内心不仅乐于助人还爱吃大馒头。

“噗嗤”一声眼里的笑意再也憋不住,林清清嘴角漾出两个深深的梨涡。

想起她好几次的难关都是裴弈帮他解决的,林清清忍不住心里问小统。

小统,裴弈是不是很聪明。

【宿主,裴弈是这个世界最聪明的人。】

嗯?竟然是最聪明的人?!

林清清樱唇微启,小鹿眼瞪圆上77ZL挑的眼尾都显得下垂,一直知道对方聪明,却没想到每天挑灯至深夜的人竟然会是这个世界最聪明的人。

果然大概是越聪明的人越知道努力的方向也越知道自己需要做什么,不像她背书还背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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