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16页(2 / 2)

加入书签

明光一开始完全没想过自己会和一个魔族有什么牵扯。

他最初不慎落入小秘境的时候,出现在一片黑红色的、无边无际的荒原上。

一只狗头妖不怀好意地抓住他,想要把明光放血生吞掉,结果被明光痛打一顿,顺便放走了狗头妖洞穴里的所有储备粮,里面就有一个十分瘦小、弱得明光一根手指头就能按死的小魔族。

虽说道魔不两立,但是对这么弱小一个魔族下手也太丢名门正派的面子了,明光如实想到。于是他不光放了小魔族走,还送了他几件衣服,一把梳子,顺便给了小魔族一块肉干。

——是明光最不喜欢的鹿肉味儿的。

然后明光就被小魔族赖上了。

他走到哪儿,小魔族就走到哪儿,不光抱大腿,还从地洞里掏老鼠给明光吃。

看着脖子被凶残地拧断,血肉模糊,死不瞑目的老鼠,明光:“……”

“乖,我不吃。”他牙酸地生了把火,替小魔族把老鼠烤成老鼠干。

“我、会、报答、你的。”小魔族用这段时间学到的话道。

明光:“……”

不需要。

“如果你一定要报答我的话,就叫我一声爸爸吧。”他慈爱地告诉小魔族。

小魔族死都不叫。

于是明光放弃了,他又在这片区域游荡许久,还没找到从小秘境中脱身的办法,某天突然被一阵空间乱流卷进去。

临走之前,明光来不及和小魔族告别,只好用力抛出一枚储物戒指,里面是他积攒了多年的灵果、肉干、和小话本。

“虽然你不肯认我当爸爸,但爸爸依然爱你。”

明光感动了半秒自己惊天动地跨越种族的父子情,闭上眼准备穿越秘境之壁回到修真界,不了眼睛一闭、一睁,非但没能回得去,还落到了又一片荒芜而贫瘠的大陆。

这里倒是没有了奇形怪状的妖魔,但也好不了多少。大陆上的人类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尚处在茹毛饮血的阶段,就连语言和文字都未形成。

明光在落地的第一时间下意识唤出了本命灵剑,飞剑四周流转的灵光和法衣上的刺绣折射出的金色日光让土著们看呆了眼,虔诚地跪地膜拜,把他当成了神明。

明光毕竟是名门正派,被这群土著人跪了又跪,也不好甩手就走,索性留在了头一个遇见自己的部落里,一边寻找从小秘境脱身的方法,一边教导这群土著们文字、礼仪、音乐、常识。

他自己修炼的是太清宗秘传的大光明诀,这片大陆上的土著没有灵根,无法修炼。但时间久了,明光发现他们之中有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天赋者,可以借施法材料和灵力循环调动空气中的灵力。

受到明光的影响,他身边的这群土著大多喜欢借用光明之力,时间久了,他们便把容颜不老、寿命似乎也格外长的明光称作光明神冕下。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