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页(2 / 2)
或者可以说,他不在意“自己”是怎样的。
他曾经为自己有尖锐的爪子而感到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力量。可直到这一晚的他才发现,自己其实很弱小。
所以他选择了最正确的道路,那就是听从母亲的话逃跑。逃跑并不可耻,就这么死去才是真正的毫无意义。
然后他瞧见了这个会向他伸出双臂接住他的人,就有了一种“我应该是和他在一起的”强烈感觉。
所以他顺从的接受了“怀晓”这个新名字。
仇当然要报,这是对养育之恩的回报。眼前的人会教他强大,亦是他最好的归所。
小木屋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是钱财也就那么一点铜币,根本微不足道,眼看着阳光越来越大,叶承易就想先带着慕怀晓离开。
在他伸手想去捞对方的时候,却看到慕怀晓的脸上微微有些犹豫,往后退了一步。
生长在大山的少年身上有着野性,身上穿的都是麻布制成的衣服。狼人的皮肤比较坚硬,当然是不怕这些摩擦的。
所以他空手刨开土,对他的爪子伤害也并不大。
可是这么一遭,就让他浑身上下都很脏,他看着那白净的手帕在他的脸上擦过之后留下了漆黑的一片,也看到了贵族西装上那两个动物爪子的掌印,是他昨晚扑进对方怀里留下的。
衣服总是要脏要洗的,所以曾经他的父母并不限制他的任何行动,任由他在深林里玩耍打滚,他也早就习惯了自己浑身脏兮兮的样子。
可在这一刻,他下意识的不想将这些泥尘带到对方的身上去。
叶承易没多说什么,直接伸出了一捞,将人包住之后就飞快的向着山下而去。绕过了已经变的喧闹的小镇,回到了那旅店的房间之中。
不出叶承易所料,猎人们早就连夜逃走,连旅店都没有回来。
他的动作没有惊扰到任何人,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打开门,让老板送一些热水上来。慕怀晓算是突然出现的人,这么快被老板看见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那热水只送到门口由叶承易自己提了进来。
将水的温度调到刚刚好,他便让慕怀晓脱了衣服。
少年应该没做过这方面的教育,快速脱了衣服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接着就一头扎进了水中。
其实他从小都在山涧洗澡,热水对他来说是有些不舒服的,所以在入水的时候面上露出了不适的神情,才让叶承易反应过来这一点。
不过主要是为了能让人洗干净,这一次也就这样凑合了。
叶承易带的行李之中没有适合慕怀晓尺寸的衣服,最终他穿上了一件有些宽松的衬衣坐在了床头。
因为常年在森林里长大,慕怀晓的肤色偏黄了些,一头棕色的头发如同狼毛一般卷起,便是独具的少年感。
慕怀晓和气运之子是一样大的,想要成年还得再过三年。他想要成长,就必须得是接受更多的事物的。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