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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埠头上,胖的婶子,一个大屁股占了一大块地方,把瘦子挤在边边角落里。最下面一阶台阶在水里,大家都是脱了鞋子,赤着脚下去,李致远被纪翎提醒,不敢撩高自己的裤腿,只能挽起一截,到脚踝处,脱了鞋子,端着衣服下去。
大约是昨天的凶悍,让人有了畏惧之心,一个个让开了地方。李致远白皙的大脚丫子浸入水里,把木盆放在后边,开始漂洗衣服。
边上的女人时不时地往他这里看,却不敢搭讪,即便是这样,也没办法阻止她们嘴碎:“这个女人,白是真白,不过这个脚也真是大,有二十五了吧?”现在鞋码,还是用厘米算地,二十五就是四十码了。
“我看不止!”
听见这些议论,李致远认同纪翎说的,细节决定成败。幸亏今天她提醒自己!
他漂洗完衣服,拿着木盆回到家里,纪翎已经收拾完了灶间在那里说:“你说,要不要咱们把里面的房门给卸下来,门上挂一块布就可以了。那扇门下面衬些转头,就能做个铺子,你睡地铺,潮气上来,身体要坏掉的。”
李致远从他的铁皮盒子里翻找出刮胡子的刀片,把裤管撩了起来说:“拿肥皂,打一盆水来!”
纪翎帮他打了水过来,看他已经把裤腿撩到了膝盖以上,肥皂打了泡沫出来抹在小腿上,问:“你要干嘛?”
“刮腿毛!”
第11章
李致远不小心划破了皮肤,一串血珠冒了出来,他浑然不在意地抹了去:“幸亏你提醒了我,过几天就要插秧了,下地总不能不赤脚吧?”
“可以啊!做个袜套不就行了?你要知道,你是一个城里姑娘,怕晒黑,戴袖套和袜套不很正常?”纪翎上辈子也是乡下长大,插秧就是有那种过膝的袜套裹在腿上,“而且穿了袜套,不用担心蚂蟥叮了啊!”
“你不早说!”李致远把刮胡刀扔进水盆里,气鼓鼓地走出去晾衣服。
从第一天见这个小混蛋,就知道不是个省心的,谁知道这么坏。
外面铜锣敲起,又是要上工了,李致远拿了草帽出去。想着今天,自己要是再管这个小混球的心情,他就不姓李了!
到了田头,老队长分配工作,妇女同志一起捆麦子,男人把麦子挑去仓库场上,进行脱粒。
这么一来,李致远和郑茜分在了一起。边上一个婶子过来说:“阿翎媳妇儿!”
李致远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等她叫了第二句,才反应过来,回她:“哎!”
“没捆过麦子吧?”
“没有!”
“我教你,你是城市里下来的,很快就会的。”
听婶子说话特别温和,他笑了笑:“嗯,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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