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页(2 / 2)

加入书签

他不但声音发抖,连身体都有些控制不住的抖。

宋琳琳被吓坏了,她以为刚才给他洗脚,惊醒了他,他被梦魇着了,当下用力点头,“李大哥,我……我今年是二十岁啊,我的岁数没瞒你……”

她担心李大明质疑她的年龄,却不知道,李大明此刻激动得都要欢呼了,他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怎么回事,但却知道,他重生了,而且是重生回到跟妻子宋琳琳结婚的那天晚上。

这可真太好了。

他有机会重新来过,就能弥补对妻子,对孩子的歉疚了。

孩子,自然还没生出来,他发誓,绝不会让儿子发生前一世的惨剧了。

“你坐着,我去给你倒洗脚水。”

他把宋琳琳按坐在床边。

宋琳琳站起来,“不,不用,妈说,要我给你洗脚。”

“听话。”

李大明又把她按回去,拿铁皮热水壶往铜盆里倒了些热水,试试温度,再加了些凉水。

“水温正好。”

他去拽宋琳琳缩到床底下的脚,宋琳琳表情不自然,扭着身子,“李大哥,别……别,我……”

王翠花简直气疯了,她厉声呵斥,“大明,你干啥?哪儿有新婚夜丈夫给媳妇洗脚的规矩?”

“娘,你不要管了,规矩是人定的,就可以改!”

他把她的脚从床底下拽出来,脱去红布鞋,脱袜子时,尽管他动作很轻,可宋琳琳还是没忍住倒吸冷气,哎呀一声。

出现在李大明眼前的那双原本白嫩如竹笋的小脚,脚底却布满十几个血泡,对,是血泡,想想这小女人脚底下生了这些血泡,还忙了一日跟他结婚,那得多疼啊!

“我……我不小心,走路搁着了……”

宋琳琳看他盯着那些血泡,表情愤怒,忙解释,“不……不疼的,真的!”

怎么可能会不疼?

脚底磨个水泡都要疼上半天,更何况是这多的血泡?!

这一刻,李大明杀了吴桂芝的心都有。

吴桂芝是他的丈母娘,也就是宋琳琳的后妈。

李大明是因为救了失足落水的儿童,被上级安排进丰华白糖厂,成为一名正式工。一个乡下穷小子,都二十九岁了,因这一次救人成了城里工人,李家上上下下那是一片欢歌。

李大明也没想到,自己原本昏暗的人生还能有如此际遇。

他进厂后认真工作,一丝不苟,生怕被人说三道四,再丢了李家的人。

厂领导关心救人英雄,见他年龄大了,就替他张罗媳妇,并公开承诺,谁能嫁给李大明,就给他们家一个丰华白糖厂的工作名额。

丰华白糖厂,那可是城里最好的单位,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要走关系进去,就没办成呢。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