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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用你说, 我知道。”李承志掏出一根烟,让秘书给他点上,“雪松在公司的情况怎么样?”

“少爷他……他的脾气您是知道的,眼里容不下沙子,商务部这几天又没消停。”

想起这个半路才回来的亲生儿子,李承志就头疼,大学念的是体育专业,对该公司的工作没有任何帮助,偏偏又在贺家养成了一副嫉恶如仇的性子,一点儿气都不肯受,还喜欢打抱不平,道德感比谁都高,没有半分城府。

之元也大学毕业了,他本来是没打算往公司安排的,但这不是精心培养的儿子不是亲生的,半路回来的儿子可能挑不起公司的担子,而且他又没有养过,谁知道这小子将来会不会造他的反,为了平衡,也为了公司不至于后继无人,他就让之元也来公司了。

可他这俩孩子倒好,成天跟斗鸡眼一样,明明在公司不同的部门,偏偏每次都能凑到一块去闹一场。

没城府,没心机,没脑子。

他现在想起这俩孩子中的哪一个都觉得烦,好在,他不只有这两个儿子,大的不成,再培养小的呗,反正他身子骨壮实,也没想太早退下来。

“现在港城那边不是流行上早教班吗,你托人打听打听找个好点的机构,把小少爷送过去,选学校的时候跟美兰商量商量。”李承志深觉教育还得从小抓起,大的不行,小的可不能再给他掉链子。

美兰,李承志的上一任秘书,已经上位成功,从秘书兼情妇,变成了纯然的情妇,还生了儿子。

当初之所以发现换子事件,就是为了给美兰刚出生的儿子做亲子鉴定,李承志突发奇想,拿了大儿子的头发去做鉴定,结果没有兄弟关系。

可把他给气坏了,多少年他没动手打过人了,那次破例打了人,还断了美兰母子的经济来源,要不是美兰一直坚持,他也不会去跟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做亲子鉴定。

秘书恭敬应下,看她的前辈们就知道,要想彻底上位,还是要有个孩子,可惜老板年纪大了,精力有些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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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下来不少的周熠,可比之前帅气多了,人也比刚来的时候开朗,不再那么怯生生的。

“贺哥哥,我也想下山。”周熠眼巴巴看着,眼睛里写满了渴望。

孟畅紧跟着点了点头:“贺哥哥,我也想下山帮忙。”

赵云若虽然没说话,但墨镜和手帕都戴在脸上,这可是他下地干活的标配。

戴墨镜可能是因为阳光刺眼吧,反正不管出不出门,墨镜都是要戴的,至于手帕,赵云若喜欢把手帕浸湿了绑在额头上,美名其曰‘这样更凉快’。

湿帕子绑头上肯定凉快,但这幅打扮还是很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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