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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苗是真不知道自己的字写的好,他们修仙的又不拼这个,她纯粹是跟着老祖学写字练出来的,人家可能写一辈子七八十年,而她足足写了几百年,“这个行吧?”她平时写字很随性的,为了比赛才压着性子一笔笔写的。

“不错,很不错,”不等杨葆姗说话,姜雅逊已经把那张小楷拿到一旁,“这张送给爷爷了,你再来一幅。”

看来她的字真挺好的,黎苗有些小得意,随手写了一幅伟人的词,“怎么样?”

“好,这个更好,这才是我们苗苗嘛,”杨葆姗看着雪白的宣纸上飘逸灵动的草书,又深深的看了黎苗一眼,“字如其人,人如其字,苗苗就是个小仙女儿。”

姜雅逊又有些想伸手,他原来是准备把那幅小楷拿到自己实验室挂起来,闲暇的时候看几眼,当成一种休息,可面前的草书更得他的心,那跃然纸上的潇洒恣意,仿佛可以一洗心中郁气,“苗苗,要不你再写一幅我看看?”

黎苗对这两幅字其实并不怎么满意,她好久没用毛笔了,手还有些生,而且不论是笔还是这种不用研就能用的墨汁,甚至是这种几毛钱一刀的便宜宣纸,都让她发挥不出正常的水平,“我再练练吧,好久没写了,”黎苗指着几处她不满意的地方,“这几处还有些粘滞,我不够专心,下笔时也仓促了些。”

还可以更好?姜雅逊眼睛亮了,“好好好,你别急,写字就得静心,我不催你,你也不要有压力,不过就是学校的比赛,没啥输赢的。”

他四下看看,他的东西当初都抄的差不多了,也没还回来什么,“我去找找老朋友,帮你寻点儿好玩意儿给你用。”这纸这墨,影响发挥……

三人吃了晚饭,照例去校园里散步,现在这祖孙三人都成了首大一景了。

一对精神矍铄气质儒雅的老人,领着个漂亮的和画上人一样的孙女,谁看了都忍不住多看两眼。同校的老教授们更会停下来和他们打个招呼,聊了聊姜杨二人的养生之道,再问一问黎苗的学习情况,听说黎苗是西语系的,有留学经验的老师就会和黎苗用英文或者是俄文聊上几句。

黎苗也听喜欢和杨葆姗他们散步的,每次和人打过招呼之后,杨葆姗都会细细和她说一说那人的身份来历,甚至是人生故事。黎苗往往被那些苍老的身影给震惊到,和他们的人生一比,这话本子里的故事太没意思了。

“爸,杨阿姨,”马拥军远远的就看到姜雅逊几人了,他和妻子相互看了一眼,一拉跟身边的马琳琳,走了过来。

杨葆姗登时沉了脸,姜雅逊也没想到马拥军夫妻会来,“你们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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